晉農品審〔2011〕11號
關于下發《山西省農作物品種審定
田間考察辦法》和《山西省非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及認定辦法》的通知
各市種子站、各品種選育單位:
現將《山西省農作物品種審定田間考察辦法》和《山西省非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及認定辦法》下發給你們,請嚴格按照辦法規定,認真執行。
附件:1. 山西省農作物品種審定田間考察辦法
2. 山西省非主要農作物品種試驗及認定辦法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山西省農作物品種審定田間考察辦法
為了全面、科學、客觀地評價農作物新品種,為品種審定提供充分依據,提高品種審定水平,根據《山西省農作物品種審(認)定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一、考察程序
田間考察由省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品審辦)統一組織。
1.考察范圍
參加生產試驗或參加直接生產試驗最后一年的品種。
2. 考察內容
品種的形態特征、生物學特性、生長勢、長相、豐產性、適應性和抗逆性等綜合農藝性狀,重點考察其遺傳穩定性、一致性、抗病蟲性及熟性。
系統選育和輻射選育的常規品種考察其與原親本的差異。雜交種還需考察其父母本的遺傳穩定性、一致性及其它性狀。
3.考察時間與地點
考察時間:在能夠反映所考察品種特征特性的最佳時期進行考察,一般為作物生長發育后期,根據作物類型具體確定。
考察地點:該品種的生產試驗點,為充分了解該品種的適應性,要求考察50%以上試驗點。具體考察地點由品審辦確定。
雜交種親本考察在育種田進行。要求在親本臨近種植相應的雜交種,雜交種及其親本的種植面積不得少于33平方米。
系統選育、輻射選育的品種及原親本在品審辦指定種植的生產試驗點進行考察。
二、考察人員
省品審委委員及品審辦聘請的有關專家。
三、考察意見
考察前,育(引)種者應向考察組提供考察品種的選育過程、親本來源、特征特性、典型標識性狀等詳細資料。考察后,考察組根據田間考察情況及有關資料,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形成田間考察意見。
四、其它
1.田間考察時,進行攝(錄)像備案。
2.考察組討論時,育(引)種單位人員應回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