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農業廳關于2011年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
桂農業發〔2011〕34號
各市、縣(市、區)農業局(農委):
為加強我區2011年農作物種子質量的監督和管理,確保農業生產用種安全,維護廣大農民切身利益,我廳組織開展了2011年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重點對市場上銷售的水稻、玉米、蔬菜種子進行了質量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監督抽查的對象是全區14個市的種子集中交易市場上銷售的農作物種子。扦取了119個種子經營單位的167個種子樣品,涉及水稻、玉米、蔬菜等14個作物,83個品種,檢測了凈度、發芽率二項質量指標
二、抽查結果
抽查的167個種子樣品中,所檢項目均符合要求的有161個;有4個樣品質量指標標值注低于國家質量標準,依據GB 20464-2006《農作物種子標簽通則》判定為劣種子。合格樣品為157個,樣品合格率為94%。
從作物種類看,98個水稻種子樣品中,凈度、發芽率均符合要求的有98個,合格率為100 %;29個玉米種子樣品中,凈度、發芽率均符合要求的有28個,合格率為96.6%;40個蔬菜種子樣品中,凈度、發芽率均符合要求的有31個,合格率為77.5 %。
從檢測項目看,167個種子樣品中,凈度符合要求的有167個,合格率為100 %;發芽率符合要求的有161個,合格率為96.4%。
三、整改要求
(一)嚴格依法處理不合格種子企業
有關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種子,要逐個查清來源及經營情況,依法嚴肅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于2011年6月底前報送我廳。
(二)督促種子企業有效落實整改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不合格種子生產商和經營者按照《種子法》和《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規定進行有效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要指派專人負責并進行現場監督檢查,要求有關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對抽查不合格的庫存種子一律進行封存并不得銷售,對其他庫存種子要進行全面檢驗,堅決杜絕不合格種子上市銷售。
(三)繼續強化種子監管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本轄區內種子市場和種子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管,特別是要將抽查不合格的種子經營者和生產商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強跟蹤檢查,切實提高監管效果。要對瓜菜類等非主要農作物種子加強質量和標簽監督檢查,有效解決當前此類種子總體水平相對較差的問題。要積極引導種子企業強化質量管理意識和責任意識,繼續加強對其制種、加工、檢驗及包裝等方面的技術培訓指導,切實提高種子質量水平。
附件:2011年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結果匯總表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