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廣播電視臺齊魯網采訪全國人大代表方才臣(特派記者 勇群 攝)
齊魯網北京3月11日訊(特派記者 張軍 勇群 張曉博)種子作為最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關系到國家的糧食安全,關系到農業的穩定發展,也關系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是一個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在面對國外種業全面入侵的情況下,全國人大代表、山東冠豐種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chang)方才臣認為要從源頭振興中國(guo)種業。
國內種子企業“多、小、散”特點
方才臣說:“國(guo)外種(zhong)業(ye)大舉滲透,目前進入(ru)中國(guo)市場的外國(guo)種(zhong)子公司已經超過70家,經營(ying)范圍已經從花、草、菜、果(guo)延伸到主要農作物(wu)。我(wo)國(guo)種(zhong)業(ye)前十(shi)強總的銷售(shou)額僅為全球前十(shi)強的6%。與種(zhong)業(ye)發達國(guo)家相比,國(guo)內種(zhong)子企業(ye)‘多、小、散’,自(zi)身(shen)積累少,實力普遍較(jiao)弱。”
盡快出臺種子儲備管理辦法
在方才臣看來,種子儲備也必不可少。目前,我國的種子儲備嚴重不足,以玉米種(zhong)為例,全國玉米(mi)種(zhong)年需求(qiu)量在20億斤,而儲備量只(zhi)有2000多萬斤,僅占1%。
全國人大(da)代(dai)表方才臣透露,化肥(fei)農(nong)藥(yao)隨時可(ke)以生(sheng)產(chan),種(zhong)(zhong)子只能一年生(sheng)產(chan)一次,最(zui)多兩次,這樣一旦出現大(da)災,大(da)荒對農(nong)業生(sheng)產(chan)會造成很大(da)損(sun)失(shi),建議(yi)國家盡快出臺種(zhong)(zhong)子儲備管理辦法。
應抓緊修改《種子法》
“應該抓緊修改《種子法》,現在使用的《種子法》是在2000年頒布的,已經11年了。《種子法》在當時對推進種子市場化起到非常大的作用,但現在發展現代種業已遠遠不適應了。科技創新(xin)沒有寫進種(zhong)子(zi)法(fa),我(wo)建議應該抓緊修(xiu)改《種(zhong)子(zi)法(fa)》。”面對當前的國際種(zhong)業(ye)形勢,方才(cai)臣急(ji)切(qie)希望(wang)國家能修(xiu)改《種(zhong)子(zi)法(fa)》,再(zai)一次(ci)在中國種(zhong)業(ye)發展中起到(dao)巨(ju)大作(zuo)用(yong)。
科技人員應向種子企業聚集
面對每年很多農業科研院所培育出很多品種,但大多數沒有走入田間這種情況。方才臣指出,現在很多科研人員研究出的新品種只是為了報成果、晉職稱和漲工資,和生產有嚴重脫節。國外80%以上科技人員在企業,國內大部分科技人員積聚在科研院所。要想真正改變這種情況,只有把把部分科研人員請到種子企業中,才能真正形成我國種子行業的創新主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