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東省農業廳
各地級以上市農業局:
隨著種子執法年活動全面深入的開展,我省種子市場秩序不斷規范,種子質量水平顯著提高。但是,由于去冬今春海南等主要春季種子生產基地天氣異常,制種產量低,部分品種供應結構性偏緊,個別地方出現搶套購種子的現象,給農業生產用種質量安全帶來隱患。當前正值夏收夏種季節,正是農民購種高峰期。為確保晚造生產用種安全,促進糧食和農業生產穩定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夏種種子市場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管責任
保障農業生產用種安全是農業部門的重要職責。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擔負起責任,根據《種子法》和種子執法年活動的部署,加強對種子工作的領導,市農業局分管領導要親自抓。要結合當地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夏種種子質量監管,確保夏種種子質量安全。
二、加強供種調度,保障用種需求
各級農業部門要根據當地夏種生產的特點和進度,及時了解用種需求,動態掌握可供種源,強化宏觀指導,搞好信息服務,指導和協助企業加強種子余缺調劑,特別是雜交稻等主栽作物種子的調度,搞好技術指導服務,對雜交稻種缺口較大地區要積極推廣精量栽種、軟盤拋秧、旱育稀植等實用技術,合理降低用種量,確保晚造生產用種供應。
三、加強執法檢查,維護市場秩序
各地要按照“種子執法年”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工作力度,落實工作措施,對經營主體資格要進行全面清理,按照“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對不合格種子企業進行徹底清理,維護種子市場秩序。要以雜交水稻、雜交玉米和進口種子為重點,以種子質量指標、標簽標注、生產經營檔案、品種審定及授權情況為主要內容,堅持明查與抽查,明察與暗訪相結合,認真開展種子執法年的各項專項活動,依法查處制售假劣種子等坑農害農違法行為,切實維護農民利益。
四、開展普法宣傳,規范經營行為。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大力開展《種子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及時披露坑農種子案件,敦促種子企業遵守合法經營行為,教育和引導農民向合法種子經營企業選購良種,防止農民上當受騙。
各市要將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的清理結果,于7月20日前報我廳種子管理總站。
聯系人:莫泰煜 聯系電話:020-37288066
附件: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清理情況表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