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09年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強化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管理,確保明年農業生產用種安全,根據《種子法》和《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的規定,我部決定開展2009年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對象及范圍
本次抽查的對象是雜交玉米種子和雜交水稻種子。雜交玉米種子抽查范圍是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河南、陜西、甘肅、寧夏等12省(區、市)的種子生產經營企業,雜交水稻種子抽查范圍是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等10省(區、市)的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具體名單見附件1)。每個企業原則上抽取2個樣品,品種由扦樣人員決定。檢測項目包括品種純度、凈度、發芽率和水分等四項質量指標。
二、工作分工
本次抽查任務由農業部全國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等14家檢測中心承擔,其中抽查樣品的檢測中心同時承擔凈度、發芽率和水分指標的檢測工作,品種純度由農業部全國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統一組織到海南進行田間鑒定(具體分工見附件2)。
三、時間安排
承擔抽查任務的各檢測中心11月23日前將抽查方案報我部種植業管理司審查,11月30日前領取《種子質量監督抽查通知書》;12月20日前完成水稻種子扦樣工作,2010年1月15日前完成玉米種子扦樣工作,并于2010年4月15日前將抽查結果報送農業部全國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2010年4月30日前農業部全國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將匯總結果報送我部種植業管理司。
四、經費安排
本次抽查所需經費由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從我部撥付的新品種推廣專項經費中支付。
五、工作要求
承擔抽查任務的各檢測中心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制定方案,科學合理安排,選派得力人員參加抽查工作并明確責任,確保順利完成抽查任務。抽查過程中要嚴格執行《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和程序,對于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我部種植業管理司反映。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