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種甜瓜,結出的果卻奇形怪狀,無法銷售。面對損失,瓜農王先生求助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9月7日,記者從“12315”了解到,在工作人員的協調下,王先生的損失得到了賠償。
今年4月份,王先生從寨里鎮某經營者手中花30余元購買了“八里香”甜瓜種33包。為了能有一個好收成,王先生為甜瓜覆了兩層地膜并搭了瓜棚。在王先生的細心照顧下,甜瓜長勢喜人,出芽、爬秧、開花的過程中沒有發生任何異常。可在結果的時候,意外的事情發生了,甜瓜地里結出了9種奇形怪狀的瓜。王先生告訴記者:“怪模樣的瓜看著就嚇人,而且個個很結實,用拳頭砸都砸不開。這些瓜根本無法銷售,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就達5000元。如果這些瓜好好的,我還能賺一萬元左右呢!”經王先生粗略估計,所種的甜瓜種子中,十粒種子中只有一粒是好的,一畝多的甜瓜地只讓他獲利2千余元。
辛勤耕耘沒有換來收獲,王先生內心非常著急,帶著為甜瓜拍的照片和種子外包裝多次找經營者協商,要求賠償其損失,但雙方發生糾紛,一直沒有達成共識。無奈之下,王先生請“12315”的工作人員幫忙協調。接到電話后,工作人員立即將案件分流到寨里工商所。隨后,工商所的工作人員到王先生家的瓜地進行了現場調查。核實情況后,工商所的工作人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并向經營者講解了《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三十四條的相關規定:因經營者提供的種子、種苗、肥料、農藥、獸藥、飼料、種畜禽、農機具等農業生產資料存在質量問題,造成減產、絕產、畜禽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經營者應當賠償使用者因此受到的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最后,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經營者賠償王先生經濟損失1500元,并現場賠付。(魯中晨刊 劉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