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6年度全省農業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和重大引領性技術遴選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快我省先進適用農業科技成果大面積推廣應用,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6年度農業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和重大引領性技術遴選推薦工作的通知》(農科(推廣)函〔2025〕4號)要求,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6年度全省農業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和重大引領性技術申報、遴選、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范圍條件及報送時間
遴選范圍與條件參照農科(推廣)函〔2025〕4號文件執行。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25年10月24日。
二、推薦數量
1.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推薦的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各不超過5項,重大引領性技術不超過1項。
2.省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可推薦本單位作為成果完成單位或技術依托單位的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各不超過20項,重大引領性技術不超過2項;其他廳屬單位推薦的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各不超過5項,重大引領性技術不超過1項。
3.省農科院、江西農大推薦本單位作為成果完成單位或技術依托單位的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各不超過15項,重大引領性技術不超過2項;其他農業科研院所及涉農高校通過所在地設區市農業農村局統一推薦。
4.省級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各體系推薦的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各不超過2項。
三、材料報送
1.申報主導品種的單位,請填寫《2026年度農業主導品種(農作物)申報表》(附件1)或《2026年度農業主導品種(畜禽水產)申報表》(附件2),并附品種審定、鑒定、登記證明,獲獎證書,種子、種苗及商品圖片(大小不低于1.0M),以及推廣應用規模等證明材料。
2.申報主推技術、重大引領性技術的單位,請參照附件3、附件4模板撰寫技術介紹材料,字數不超過5000字。材料中須插入3-5幅高清圖片(大小不低于1.0M)并附圖注,同時附知識產權證明、獲獎證書、成果鑒定及推廣應用規模等材料。
3.推薦單位確定推薦名單后,須出具正式推薦函(加蓋公章),并填寫相應的匯總表(附件5-8),于2025年10月24日前,將紙質蓋章材料(2份)及電子掃描版報送至省農業農村廳科技處,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全省遴選結束后,省農業農村廳科技處將組織擬推薦上報農業農村部的單位,統一登錄“農業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和重大引領性技術管理系統”(網址另行通知)完成信息錄入。
四、有關要求
1.各推薦單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組織申報和遴選工作,對擬推薦的材料要嚴格審核把關,按名額排序推薦。申報單位和技術(品種)持有者對所提交的技術(品種)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規范性負責,證明文件的出具單位(機構)應具有權威性和代表性,推薦品種2023年和2024年生產應用面積(規模)數據應與種業信息管理部門的統計數據相符。
2.主導品種應列出主要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主推技術、重大引領性技術應將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作為技術依托單位。推薦的重大引領性技術應有配套的試驗示范場所和經費支持,能夠組織開展技術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廣等任務。
3.省級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推薦工作由體系首席專家和推廣副首席一致同意并簽字后報送。
4.同一品種、技術嚴格按照單一渠道推薦。重大引領性技術指具有重大引領和發展潛力,在一定區域示范應用中已取得明顯成效,但未大規模推廣應用的先進技術;同一技術不得同時申報主推技術和重大引領性技術;往年已經入選主推技術的,不得推薦為重大引領性技術。
5.強化科研誠信與監督。對存在材料夸大應用效果,提供虛假數據、虛假證明、虛假合同等虛假材料,打招呼、請托等行為,技術內容包含特定商品品牌投入品以及知識產權權屬不清、職務發明權屬不清等情形的,不予推介。
6.未按上述要求申報推薦和提供材料的,不予推介。
五、聯系方式
單 位:江西省農業農村廳科學技術處
聯 系 人:吳成彧 鄭聲皓
聯系電話:18507066987 17370072907
郵寄地址:南昌市東湖區省府大院東二路02號科技處
電子郵箱:jxnytkjc@163.com
附件:1.2026年度農業主導品種(農作物)申報表
2.2026年度農業主導品種(畜禽水產)申報表
3.2026年度農業主推技術介紹材料(模板)
4.2026年度農業重大引領性技術介紹材料(模板)
5.2026年度農業主導品種(農作物)匯總表
6.2026年度農業主導品種(畜禽水產)匯總表
7.2026年度農業主推技術匯總表
8.2026年度農業重大引領性技術推薦匯總表
9.農業農村部科學技術司《關于開展2026年度農業主導品種主推技術和重大引領性技術遴選推薦工作的通知》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