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山東泰安、聊城、棗莊等地,通過“買賣糧食套現”方式,連續作案5起,涉案金額高達90萬元。
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審結侵權案,某公司擅自使用雜交玉米親本品種生產、銷售侵權玉米種,賠償經濟損失20萬元。
新疆某種業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新冬55號小麥種子抽檢結果不合格,劣種子2125千克被沒收,并處罰款55000元。
新疆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王某種子經銷部未按照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規定生產、經營,沒收案涉“禾田918”玉米種子150袋,并處貨值金額3倍罰款45000元。
新疆某農資銷售店的四種蔬菜種子外包裝上未印檢測日期,被責令停止銷售標簽內容不符合規定的種子,并處罰款2000元。
01
山東聊城警方跨省搗毀“收玉米”洗錢犯罪鏈
近日,山東聊城陽谷警方經縝密偵查,成功搗毀一個以“收玉米” 為幌子的洗錢犯罪團伙,涉案金額高達90萬元。
“賣個玉米,銀行卡咋就被凍結了?”2025年3月,陽谷縣農民劉某和陳某遭遇離奇事,陳某收到15萬元玉米貨款,轉給劉某1萬元后,兩人銀行卡先后被凍結。
這一異常情況,引起陽谷警方的高度關注。隨著調查的深入,一樁以收糧為掩護的洗錢大案,逐漸浮出水面。原來,犯罪嫌疑人杜某、朱某以“收玉米” 為幌子,用涉詐資金收購糧食再轉賣套現,為境外詐騙團伙“洗白”贓錢。毫不知情的劉某和陳某,就這樣成為了這場洗錢犯罪中的一環。

▲抓獲犯罪嫌疑人杜某、朱某
面對犯罪分子,陽谷縣公安局偵查中心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工作,成功鎖定嫌疑人身份。在聊城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民輔警摸清了杜某、朱某,在青島、臨沂、棗莊、商丘等多地的流竄軌跡,跨越兩省四市一路追蹤。在掌握嫌疑人即將進行交易的線索后,民輔警在交易現場將杜某、朱某一舉抓獲,并當場查扣現金37萬余元。

▲ 繳獲涉詐資金37萬元
經審訊深挖,杜某、朱某自2月28日起,在泰安、聊城、棗莊等地,通過“買賣糧食套現”方式,連續作案5起,涉案金額高達90萬元。
今年以來,聊城陽谷警方,聚焦電詐“背包客” 洗錢亂象,組建工作專班持續保持高壓打擊態勢。截至目前,已成功打掉5個洗錢團伙,抓獲12名 “背包客”,為群眾挽回經濟損失160余萬元,斬斷多條電信詐騙犯罪鏈條,讓犯罪分子無所遁形。
02
海南自貿港知產法院審結擅自使用雜交玉米親本品種生產、銷售侵權案
近日,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審結一起雜交品種侵權案件。
A公司是“WH818”玉米品種的品種權共有人。B公司是具有特許生產經營玉米資質的公司,“伯洪”“微風”商標均由B公司申請注冊,類別均為31類飼料種籽。“伯洪彩甜糯”和“微風彩甜糯”玉米種子是B公司銷售的玉米種子。A公司向公證處申請公證保全,對在B公司處購買包裝名稱為“伯洪彩甜糯”和“微風彩甜糯”玉米種子的過程進行公證并封箱保存。A公司認為B公司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擅自用其親本種“WH818”玉米品種生產、銷售侵權玉米種“伯洪彩甜糯”和“微風彩甜糯”,侵害了A公司合法權益,于是向法院起訴請求B公司立即停止侵害“WH818”植物新品種權的行為,并賠償A公司經濟損失50萬元及為維權所支付的交通費、住宿費、公證費、檢測費等2萬元。
自貿港知產法院審理認為,崖州灣分子檢測鑒定中心作出的鑒定報告在鑒定機構資質、鑒定程序、鑒定材料及比對材料等方面均符合法律規定,B公司未提出相反證據的情況下,對崖州灣分子檢測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報告結論予以認可,“伯洪彩甜糯”“微風彩甜糯”與“WH818”大概率存在親子關系。A公司已完成親緣關系的舉證責任,B公司若否認鑒定結論,則負有提供繁育“伯洪彩甜糯”“微風彩甜糯”繁殖材料的舉證責任。B公司在被訴侵權品種上使用其注冊的商標,以及在包裝袋上注明公司名稱、地址、服務熱線的行為,屬于推廣且標識來源商品的行為,在B公司未充分說明被訴侵權品種的來源情況下,推定B公司是被訴侵權品種的生產者。
自貿港知產法院作出判決:B公司立即停止使用“WH818”生產“伯洪彩甜糯”和“微風彩甜糯”玉米種子,立即停止銷售重復使用“WH818”生產而來的“伯洪彩甜糯”和“微風彩甜糯”玉米種子的行為;B公司賠償A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0萬元。B公司不服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案件涉及未經許可使用授權品種作為親本繁殖雜交種的植物品種權侵權糾紛。在審理過程中,自貿港知產法院委托三亞崖州灣分子檢測鑒定中心進行親緣關系鑒定,并結合鑒定意見認定品種權人在完成“親子關系”的初步舉證責任后,應由被訴侵權人承擔提供被訴侵權雜交種所使用親本繁殖材料的舉證責任。該案是海南首個獲中華人民共和國農作物質量檢驗機構合格證書(CASL證書)的鑒定機構接受法院委托做出的首單鑒定,也是自貿港知產法院首次采信以“植物品種鑒定MNP標記法”做出的鑒定報告結論,認定侵權事實的案件。案件以鑒定結論為參考,適時分配舉證責任,降低品種權人維權舉證難度,強化雜交種生產經營者的注意義務,對從事種子生產經營主體提升品種權保護意識具有重要警示作用,有利于規范相關生產經營主體經營行為,凈化種業市場。
03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新疆某種業有限公司生產經營劣種子案
今年以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農村系統扎實推進“綠劍護糧安”執法行動,查辦了一批涉農領域違法案件,并公布17起典型案例,3起為種業領域。
2025年1月15日,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種子市場監督抽檢結果,溫宿縣農業農村局立案查明,新疆某種業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的新冬55號小麥種子發芽率值首檢65%、依申請復檢64%,抽檢結果均低于國標GB44041-2008《糧食作物種子第1部分:禾谷類》、GB20464-2006《農作物種子標簽通則》標準值“80%”及標簽標注值“85%、容許誤差5%”,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判定為劣種子。該公司生產經營劣種子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該批種子合計2125千克10200元。截止查獲之日,尚未售出,無違法所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七十五條第一款和《自治區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違法生產經營的劣種子2125千克,罰款55000元的行政處罰。
04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州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王某未按照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規定生產、經營種子案
2025年3月2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犁州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對農資市場執法檢查時,發現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王某種子經銷部經營的“禾田918”玉米種子150袋,供貨票據顯示每袋購入金額為100元,貨值金額合計15000元,許可證副證標注種子生產地點在塔城地區沙灣縣。
經立案查明,該批種子實際生產地點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143團,王某存在未按照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規定生產、經營種子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三)條和《自治區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責令王某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作出沒收“禾田918”玉米種子150袋,并處貨值金額3倍4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05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伊州區某農資店銷售的種子標簽內容不符合規定案
2025年1月2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伊州區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對農資店執法檢查時,發現某農資銷售店的四種蔬菜種子外包裝上未印檢測日期。
經立案查明,該農資店銷售四種未印檢測日期蔬菜種子(1.河北大禹種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大禹牌”水果型黃瓜種子12袋;2.河北昊疏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邵氏農業”牌抗病早青一代西葫蘆良種21袋;3.新疆天地禾種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天地禾”牌優選黑油小白菜種子31袋;4.天津德惠農種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生產的“德惠農”牌冬悅401黃瓜種子26袋)標簽內容不符合規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責令該農資店立即停止銷售標簽內容不符合規定的種子,并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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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農村報丨農財寶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