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和江西省農業農村廳了解到,經江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江西省農作物種子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了解,條例對標對表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嚴格落實江西省委、省政府對種質資源保護、種業科技創新、種源安全等方面的硬性要求,立足江西省種業發展特點和實際,堅持問題導向,切實解決實際問題,以法治之力保障江西省種業振興,進一步夯實糧食安全的法治根基。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書記、廳長孫朝輝介紹,在條例的八章五十一條中,突出了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著力提升育種創新水平、加強良種繁育建設“三個重點”,體現著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種業科技發展、強化種子市場監管“三個創新”,把江西省種業振興行動方案、工作政策和實踐中一批行之有效的好經驗好做法上升為法規制度,對促進江西省種業高質量發展、助力打好種業“翻身仗”、夯實農業強省建設根基具有重要意義。
對于種業市場主體關心的一些問題,條例也進行了明確。例如,對未列入國家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目錄的品種要在江西推廣的,條例新增“非主要農作物品種認定”制度,以滿足江西省農業科研單位、種業企業的成果轉化及推廣需求;進一步激勵原始育種創新,條例明確支持開展育種的基礎性、前沿性和應用技術研究以及生物育種技術研究,鼓勵構建育種技術研發平臺;條例明確在項目、金融、保險等方面支持發展農作物種子生產,推動優勢基地與龍頭企業結合,優化基地布局,促進生產要素向良種繁育基地聚集,給種業市場主體吃下了“定心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