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印發《關于支持南繁種業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措施》(以下簡稱《十條措施》)和《關于支持南繁種業高質量發展的十條措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將探索推動創新鏈和產業鏈深度融合,圍繞產業發展全生命周期配套服務需求,構建種業產業生態,培育種業專業服務產業集群,高效推進種業科研創新及成果轉化,加快推動種業及關聯產業高質量發展。
《十條措施》支持種業研發服務能力提升,支持企業提供育種研發服務,對提供服務的企業按實際固定資產總投資中非財政性資金部分的2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支持育制種公共服務能力提升,支持企業為種業相關主體(包括企事業單位、科研團隊及個人)提供“從田間到車間”的育制種公共服務,對提供服務的企業按實際固定資產總投資中非財政性資金部分的2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十條措施》還支持開展第三方檢驗檢測服務、支持種業核心基地建設、鼓勵與科研院所及高校開展技術合作、支持種質資源引進與應用、支持動植物新品種研發創新與審定、支持種業企業品牌信用提升、支持國際種業推廣與服務以及支持種業配套企業研發創新,每一項措施都將給予相應獎補。
為貫徹落實《十條措施》,《細則》明確,申報主體申報《十條措施》項下的獎勵或補貼,須符合各項措施對應申報要求,同時滿足以下申報基本條件:一是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南繁種業“育繁推服”的企業。二是主營業務須與種業、種業服務或種業配套直接相關。三是企業誠信經營,近3年無違法違紀行為及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企業及其控股股東和法定代表人無不良信用記錄。
據悉,《十條措施》與《細則》自2023年10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