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23年全省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種業振興市場凈化行動部署安排,按照全國和全省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總體安排和農業農村部種業管理司《關于開展2023年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檢查的通知》(農種市函〔2023〕1號)要求,省廳決定組織開展2023年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專項檢查,切實保障春季農業生產用種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二、檢查內容
(一)種子質量、真實性和標簽及使用說明。檢查市場銷售種子的標簽和使用說明是否合法合規、完整規范,能否實現可追溯管理。對銷售種子進行抽樣,開展凈度、水分、發芽率等質量指標檢測,此外,對玉米種子還需開展品種純度、品種真實性和轉基因成分檢測。
(二)種子生產經營及銷售主體情況。檢查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及銷售門店等主體是否具備資質并按規定備案,備案品種是否齊全、備案信息是否完備等;是否建立種子批發、銷售明細臺賬,臺賬是否完整、規范等。
(三)品種審定登記情況。檢查是否存在主要農作物種子未審先推、越區種植、已撤銷審定品種違法推廣銷售等情況;檢查是否存在列入登記目錄的非主要農作物種子未經登記而發布廣告、推廣,未經登記而以登記品種的名義銷售等。
(四)春季生產用種供應保障情況。調查玉米、大豆等重點春播作物種子供需調度、調運調劑和市場價格運行情況,檢查國家和省級救災備荒儲備種子儲備任務落實情況。
三、組織安排
(一)實施方式。采取縣級自查、市級檢查和省級抽查相結合的方式。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自查經營門店覆蓋率不低于60%,市級農業農村局應隨機檢查本轄區不低于50%縣(市、區),檢查門店數量和抽樣數量不少于上年。省級抽查由省種業發展中心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檢測安排。市、縣級抽取的樣品由市、縣級農業農村局自行安排檢測。省種業發展中心負責省級抽查樣品檢測,并選取部分市、縣級抽查樣品作為省級樣品統一安排檢測。
(三)執行標準。樣品抽檢工作執行《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規范》(DB14/T 2038-2020)。其中,扦樣、凈度、水分、發芽率、品種純度檢測執行《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GB/T 3543-1995),玉米真實性檢測執行《玉米品種鑒定技術規程SSR標記法》(NY/T 1432-2014),轉基因成分檢測執行農業農村部相關公告。
四、時間安排
(一)4月20日前,各級完成現場檢查和抽樣工作,檢查情況填寫在附件1和附件2,各市匯總全市樣品信息(附件3)報送省種業發展中心,工作動態信息及時報送廳種業管理處,內容主要包括:開展檢查的做法、成效、典型經驗等。
(二)5月30日前,完成樣品的凈度、水分、發芽率以及品種真實性和轉基因成分檢測,并及時將檢測結果通知受檢單位和生產商。
(三)6月20日前,各市將檢查總結報送至廳種業管理處,并抄送省種業發展中心,內容主要包括:工作部署及開展情況、檢測結果匯總(附件4)、工作成效、問題建議、已查處案件等,每市至少抄報一起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壓實責任。此次檢查是落實種業振興行動的重要舉措。各地要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加強統籌協調,明確職責分工,逐級壓實責任,配套專項經費,全力保障市場檢查工作順利完成,確保春耕生產農業用種安全。省廳將視情況對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開展較好的市進行表揚,對典型案例進行宣傳推廣。
(二)突出重點,確保成效。對重點區域、重點作物加大檢查力度,對種子產銷大縣、種子集貿市場重點檢查,對玉米、大豆等作物種子重點檢查,對近年來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監督檢查發現有問題的經營門店和品種,以及維權企業舉報、農民投訴較多的經營門店和品種加大檢查力度,對開展種子認證企業的種子可適當減少檢查抽查頻次。
(三)規范程序,嚴格查處。各地要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嚴格抽查程序,規范開展扦樣、檢測、記錄及取證等工作,做好證據留存和固定,確保證據鏈完整。對于違反包裝標簽、經營主體備案等規定的違法行為,應當場依法作出處罰,對于質量不合格種子要依法核查處理,及時通報檢查結果,按要求進行信息公開。對涉及面廣、情節嚴重、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要聯合有關部門加大打擊力度,形成有力震懾。
聯系方式: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種業管理處 張燕茹
電 話:0351-8235726
郵 箱:sxnyzyc@163.com
山西省種業發展中心 孟全業
電 話:0351-7032906
郵箱:zzjyzx2016@163.com
附件:1.
2.
3.
4.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3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