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金友米業股份有限公司無證違法生產、經營“美香占2號”水稻種子受重罰
2022年10月18日,韶關市農業農村局作出了韶農(種子)罰《2022》01號處罰決定書,對廣東金友米業股份有限公司無證生產經營種子、未經植物新品種權人許可生產經營種子、銷售標簽內容不符合規定的種子等三項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沒收違法種子及包裝袋,并按照貨值處以六倍罰款,共計378210元,該行政案件入選了農業農村部公布的2022年“農業執法保障糧食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深圳隆平金谷種業有限公司是“美香占2號”的植物新品種權人。“美香占2號”是廣東農業科學院水稻研究所周少川教授團隊經歷了四十年時光研究探索推廣的優質的雜交水稻,該品種榮獲了全國優良食味品質鑒評秈稻金獎、廣東省農業技術推廣一等獎、深圳原創水稻最佳食味獎等多個獎項和榮譽;“美香占2號”水稻在南方稻區種植面積累計2076萬畝,為農民增收32億元,是具有極高商業價值的水稻品種。
2022年,深圳隆平金谷公司發現市面上有名為“美香占”的疑似侵權的水稻種子銷售,沖擊了正品授權種子銷售的同時,還影響了“美香占2號”水稻種的市場口碑,遂委托廣東諾品律師事務調查侵權情況并進行相關維權行動。諾品所經過走訪發現市面在售的“美香占”水稻種子包裝上未按照國家規定標注批準號,種子生產經營者名稱、種子生產許可證編號、注冊地址和聯系方式等等信息,立即公證取證并向韶關市農業農村局進行舉報提供相應侵權線索,協助執法機關調查。
韶關市農業農村局經查處發現,廣東金友米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及《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已到期,在未重新生產經營許可的情況下,仍然從事生產經營“美香占”種子,并且自行委托印刷廠印刷不符合《種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包裝袋。廣東金友米業股份有限公司向韶關市農業農村局承認其種源來自于深圳隆平金谷公司,是其自行繁殖、生產水稻種子后,企圖通過發放種子給農戶,以高于市場價收購稻種的方式進行牟利。
該案中,廣東金友米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行為,既違反了《種子法》第三十三條關于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第四十條關于種子標簽及使用說明的規定,又違反了《種子法》第二十八條,侵害了深圳隆平金谷公司對“美香占2號”享有的植物新品種權,違法性質惡劣,因此受到農業部門的重罰。深圳隆平金谷公司也將委托廣東諾品律師事務所,通過民事訴訟途徑要求廣東金友米業股份有限公司賠償損失,從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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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農村報丨農財寶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