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扎實做好2022-2023年冬春季節農資市場執法監管工作的通知
吉農辦執法發〔2022〕7號
各市(州)農業農村局,長白山管委會農業農村和水利局,長春新區農委,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嚴厲打擊農資領域違法行為,營造農資市場良好營商環境,持續鞏固年初以來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成果,為明年全省糧食生產奠定良好基礎,現就進一步做好2022—2023年冬春季節農資市場執法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日常檢查規范
農資執法監管事關農資產品質量和全省糧食安全。各地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農資打假大局意識和屬地責任意識,切實履行好農資執法監管主體責任,利用春種秋收結束后冬閑季節,加強轄區內農資市場日常監管檢查工作,從農資生產企業和經營業戶證照資質核查、農資生產經營檔案規范、農資產品標簽標識亂象清理等基礎性工作抓起,以點帶面治理完善,不斷規范農資市場生產經營秩序。
二、突出專項執法檢查
各地各級農資行業監管單位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要針對轄區內農資企業和生產經營業戶在秋收、調運、冬儲、種子包衣、分裝等關鍵環節部署開展冬春季節農資市場專項執法檢查行動。打破“規定動作”,深入農資生產批發企業車間、倉庫和農資經營業戶,采取例行檢查、突擊抽查、飛行檢測等多種方式,加大對冬春季節入庫、倉儲的種子、農藥、肥料等重點農資質量抽查檢查和檢驗檢測力度頻次,及時篩查發現農資產品質量問題,把好農資銷售入市關口。
三、做好流通服務保障
當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對農資流通將會產生一定影響。農資運行流通不暢,運營成本上升,農資商戶運營壓力將進一步加大。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在加強農資執法監管工作同時,要按照春季疫情防控期間農資保供成熟做法,繼續扎實做好今冬明春農資供應保暢通工作。積極協調公安交通、市場監管、發改等部門為農資企業和經營業戶搞好服務保障,暢通農資流通“特別渠道”,為疫情防控中運輸農資和農業生產用品的車輛開辟綠色通道,最大限度降低農資供應成本,減輕農民種糧負擔。
四、加大聯合執法力度
按照6廳局年初聯合印發的《吉林省2022年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部署,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履行農資打假牽頭職能作用,積極協調聯絡屬地相關成員單位加大農資打假聯合執法力度。會同工信、市場監管、公安等職能部門,重點針對網絡銷售、電話訂單銷售、游商游販推銷、企業商戶非法農資展銷布點等農資銷售模式,組織開展跨行業、多部門聯合執法檢查。發揮農資打假協作長效工作機制作用,搞好協同配合,切實形成執法合力,確保農資打假專項治理工作穩步推進、取得實效。
五、提高案件查處質效
執法辦案是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主責主業。對農資違法違規行為,要始終保持零容忍的高壓嚴打態勢。各級執法機構要加大農業農村領域聯合執法和跨地區執法辦案力度,查辦督辦一批跨區域、多頭多線索農資違法案件。對年初以來已立案未辦結的農資違法案件,要依法加大查辦力度,按規定時間節點加快查辦進度,做到應立盡立、應移盡移、應結盡結,切實提高農資打假執法辦案質量和效率。
吉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