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上海市保護種業知識產權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文機關: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主題分類:種植業管理
發文字號:滬農委〔2021〕200號 發布日期:2021-08-26
失效日期: 主題詞:農業、畜牧業、漁業
發文字號:滬農委〔2021〕200號 發布日期:2021-08-26
失效日期: 主題詞:農業、畜牧業、漁業
各區農業農村委,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市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保護種業知識產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農辦種〔2021〕4號),我委制定了《上海市保護種業知識產權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1年8月2日
上海市保護種業知識產權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保護種業知識產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農辦種〔2021〕4號),結合本市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決定集中開展為期半年的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專項整治行動,行動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好種業翻身仗的決策部署,以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為重點、以集中整治為抓手,強化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加快推進種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侵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嚴格品種管理,為激勵原始創新、凈化市場、促進種業振興營造良好環境。
二、組織方式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采取區級自查和市級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區農業農村委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組織開展本轄區保護種業知識產權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由市農業農村委種業管理處、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市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組成市級專項檢查組,在關鍵時間節點赴重點地區制種基地、企業、市場,開展保護種業知識產權專項整治行動檢查。
三、行動時間
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7月),動員部署階段,制定方案;
第二階段(8-11月),具體實施階段,各責任單位按照任務分工抓好落實;
第三階段(12月),總結驗收階段,全面完成本次專項整治行動任務。
四、主要內容
(一)嚴格品種試驗監管。對本市主要農作物品種區試、引種試驗、聯合體和綠色通道試驗基地(點)開展全覆蓋檢查,嚴格品種管理,建立健全試驗主體退出機制。按照農業農村部統一部署,開展非主要農作物登記品種清理工作,依法嚴格處理違法違規登記行為。(責任單位:種業管理處、市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各區農業農村委)
(二)加強種子基地檢查。以制種企業生產備案、委托合同、品種權屬和親本來源等內容為重點,開展種子生產基地專項檢查,對水稻制種基地檢查全覆蓋,嚴厲打擊侵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市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各區農業農村委、)
(三)開展企業和市場檢查。在用種高峰期對種業企業、銷售門店、網絡銷售平臺等加密檢查頻次,對轄區內種子經營門店抽查檢查覆蓋率不低于50%,對被抽查門店備案經營品種抽樣覆蓋不低于30%,發現問題從嚴查處。(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各區農業農村委)
(四)查處重點案件。以品種權侵權、制售假劣、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等為重點,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對于跨區域、重大負責案件由市級查辦或組織查處、掛牌督辦,查處結果及時公開。達到移送條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門移送率為100%。(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各區農業農村委)
(五)健全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銜接機制。推動出臺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意見,完善種業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責任單位:種業管理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農業農村委、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主體責任,強化農業農村、法院、司法、市場監管等部門協調配合,對監管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及時指導,及時解決,不留隱患。
(二)壓實屬地責任。各區農業農村委要按照專項行動任務夯實責任,制定具體落實方案,明確工作重點、落細落小,抓好具體實施。要加強信息溝通,12月15日前將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報送我委種業管理處
(三)強化培訓宣傳。開展種業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種業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曝光典型違法案例。通過開展“放心農資(種子)下鄉進村宣傳周”等活動,向農民傳授識假辨假知識和依法維權知識。舉辦種業管理、科研、生產、經營人員培訓班,將“種業知識產權專項整治”納入培訓內容,加強政策宣傳,不斷提高全社會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四)暢通舉報渠道。在農業農村部種業案件投訴舉報平臺基礎上,各區農業農村委應向社會公布本區域舉報電話或其他受理形式,同時,要完善投訴舉報處理機制,及時核查處理舉報線索和轉辦案件,做到件件有著落。
聯系人:市農業農村委種業管理處 杜興彬
電話:021-23117592,郵箱:shzyglc@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