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組織開展研發型種子企業摸底調査的通知
農種種函〔 202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nong)業(ye)農(nong)村(農(nong)牧)廳(局(ju)、委),新(xin)疆 生產建設兵團農(nong)業(ye)農(nong)村局(ju):
為全面摸清農作物種子企業研發(fa)投入(ru)總體情況(kuang),推動研發(fa) 型種業企業納入(ru)國家統計局(ju)《企業(單位(wei))研發(fa)活動統計報(bao)表 制度》統計范圍,我司(si)決定(ding)在全國開展(zhan)種子企業研發(fa)情況(kuang)摸底 調查。現將有(you)關(guan)事宜(yi)通知(zhi)如下。
—、調查對象
全國范圍內持有農作(zuo)物種子(zi)生產(chan)經營(ying)許可證的企業。
二、調查內容
企業基本情況,包括名稱、注冊資本、種子業務銷售收入、科研投入占比等,內容詳見附件1。
三、調查方式
采用線上調查方式進行,由各級種業管理部門組織企業填 報、省級種業管理部門在線審核推薦,登錄中國種業大數據平臺(//202.127.42. 145/bigdataNew/),點擊(ji)“研發型種子企業摸(mo)底(di)調查(cha)系(xi)統”進(jin)行填報(bao)或審(shen)核,操(cao)作指南可(ke)在(zai)系(xi)統登錄界面下(xia)載。
四、有關要求
(一)各省級種業管理部門要組織轄區內所有持證企業積極參與調查,對照《研發型種子企業定義和標準》(見附件2), 符合要求的企業登錄系統注冊填報數據;省級種業管理部門于3月8日前完(wan)成在線數據審核推(tui)薦。
(二)各(ge)省級種業(ye)管(guan)理部(bu)門要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fu)責摸底調查工(gong)作(zuo),要做到全面無(wu)(wu)遺漏(lou),確保摸底數據和(he)相關信(xin)息準確、無(wu)(wu)誤。
聯系人及方式:
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fu)務中心種(zhong)業監(jian)測處
劉春青 010-59194501
農(nong)業農(nong)村部種業管理司農(nong)作(zuo)物種業處
饒泉欽 010-59193281
附件:1 .研(yan)發型種子企業(ye)摸底調查統計表(biao)
2.研(yan)發型(xing)種子企業定義和標準
農業(ye)農村(cun)部種業(ye)管理司
2021年3月5日
附件1:

附件2:
研發型種子企業定義和標準
一、研發型種子企業定義。
從(cong)事農(nong)作(zuo)物(wu)種(zhong)(zhong)子生產(chan)經營的(de)企業(ye),達到一(yi)定(ding)生產(chan)經營規(gui)模(mo),有(you)穩定(ding)的(de)科(ke)(ke)研育種(zhong)(zhong)團隊,有(you)固定(ding)的(de)科(ke)(ke)研育種(zhong)(zhong)用地和設(she)備,有(you)能滿足育種(zhong)(zhong)需求的(de)種(zhong)(zhong)質(zhi)資源,有(you)長期(qi)穩定(ding)的(de)研發投入(ru),具備選育農(nong)作(zuo)物(wu)新品種(zhong)(zhong)和申請獲得專(zhuan)利(li)的(de)能力,稱(cheng)為研發型農(nong)作(zuo)物(wu)種(zhong)(zhong)子企業(ye)。
二、研發型種子企業標準。
應同時符(fu)合以下條件。
第一, 近3年,經營主要農作物的企業年平均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經營非主要農作物的企業年平均銷售額500萬元以上;
第二,企業有5名以上專職種業科研人員;
第三,企業具有適宜(yi)規模的(de)育種基地,有滿足育種需求的(de)科(ke)研設備和種質資源;
第四,企業近3年年平均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例不低 于5%,或近3年年平均研發投入不低于100萬元;
第五,企業近3年(nian)有以本企業(ye)名義通過審定(ding)或(huo)登記的品種(zhong),或(huo)取得的專利,有植物新品種(zhong)權者優先。
(來源:農業(ye)農村部種業(ye)管理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