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安徽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的通知
皖品審〔2018〕1號
各市農委、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有關單位:
為更好地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我省農業向綠色、優質、高效方向發展,安徽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以及《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國家級)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2011年12月施行的《安徽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進行了修訂,現予發布,新標準自2019年1月1日起試行。2011年12月6日發布實施的《安徽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就此廢止。
附件:
安徽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
2018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