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江蘇省國家雜交水稻制種基地信息采集基本要素》的通知
蘇種〔2018〕13號
各有關市、縣(區)種子管理站:
為貫徹落實《農業部關于開展國家級雜交水稻和雜交玉米種子生產基地認定工作的通知》(農種發〔2013〕1號)、江蘇省農業委員會《關于推進我省國家雜交水稻制種大縣基地“五化”建設的通知》(蘇農辦農〔2018〕23號)以及2018年1月國家種子基地建設與管理培訓班會議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根據前期與各制種大縣調研座談情況,經征求各方意見,我站制定了《江蘇省國家雜交水稻制種基地信息采集基本要素》,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在雜交水稻制種基地信息化建設中,確保制種基地信息基本要素的完整、準確采集,為實現上下信息互聯互通打下基礎。
附件:江蘇省國家雜交水稻制種基地信息采集基本要素
江蘇省種子管理站
2018年9月10日
附件:
江蘇省國家雜交水稻制種基地信息采集基本要素
為加強我省國家雜交水稻制種基地信息化建設,統一制種基地信息采集基本要素,實現制種信息上下共享,建立高效便捷的雜交水稻種子生產基地監管服務信息平臺,我站制定了《江蘇省國家雜交水稻制種基地信息采集基本要素》,請各地在雜交水稻制種基地信息化建設中,確保制種基地信息基本要素的采集完整、準確。
一、采集目的
通過對委托制種企業、受委托制種企業(農戶)、種子生產及質量、制種效益以及大縣獎勵項目實施情況等信息的采集,建立雜交水稻種子生產基地監管服務基地信息化平臺,為管理部門監管提供數據支持,為種子企業、受委托制種企業(農戶)提供技術服務和風險提示。通過信息平臺,展示制種田塊位置、面積、組合、委托制種企業及受委托制種企業(農戶)等基本情況,形成制種基地網上地圖,逐步實現上下互聯互通的種子生產基地監管服務平臺。
二、基本要素
(一)委托制種情況
委托制種企業全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有效的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證號)、委托制種企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委托制種組合和親本名稱、制種面積及受委托企業名稱。
(二)受委托制種情況
受委托制種企業(農戶)名稱、營業執照(或農戶身份證)、類型(企業或農民合作社或制種農戶)、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土地基本情況(租賃、流轉、自有)、受委托制種組合名稱、類型(早、中、晚)、類別(兩系、三系)、受委托制種面積、制種地點(GPS定位)。
(三)種子生產及質量情況
各組合名稱、制種地點(GPS定位)、制種面積、制種畝產。
各組合隔離情況、制種主要生產過程(父母本播種期、育秧方式、移栽期、移栽方式、栽插密度、始穗期、抽穗期、成熟期和收獲時間)。
制種期間災害性天氣(高溫、低溫、臺風、暴雨等)、病蟲草災害(黑粉病、草害等)發生情況與各組合受災(倒伏、穗發芽、育性轉換等)面積、受災田塊畝產。
(四)制種效益
不同組合合同收購價格、委托企業實際結算價格、委托企業實際收購種子數量、實際制種總產。
制種成本(土地流轉費用、機械作業費、農藥費用、化肥費用、灌溉費用、激素費用、雇工費、親本費、加工運費等);農戶收益。
各組合投保情況、投保面積、保費、個人保費支出;出險組合、面積、保險賠付金額。
(五)大縣獎勵項目實施情況
年度基地建設獎補資金金額、到賬時間;年度獎補資金使用進度(基地監管與服務支出、田間工程建設支出、土建工程支出),獎補資金購置固定資產情況(信息化監管與服務設備、種子質量檢驗儀器數量與使用單位、農機具數量與使用單位、種子倉庫面積與地點、曬場面積與地點、種子加工機械數量與使用單位、田間工程數量與地點)及產權歸屬等。
三、實現方式
各國家雜交水稻制種基地縣根據當地實際設計基地信息化建設內容,基地信息化建設采集數據應包括上述基本要素。
基地縣根據采集數據信息來源不同及當地實際,明確信息上傳主體,確保信息來源清晰、上傳數據準確、及時、真實;并借助地理信息系統(GIS)實現采集數據信息與地理位置關聯。
各基地信息化設計和建設應預留通用共享接口,統一標準接口、數據協議、統一上傳路徑,擴展空間,便于不同軟件公司或服務商之間對接,逐步實現基地縣數據上下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