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種〔2018〕44號
浙江省種子管理總站關于征集2019年省現代種業發展資金扶持項目意向的函
各市、縣(市、區)種子管理站(寧波不發):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種業體制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和《浙江省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十三五”規劃》要求,為推動我省現代種業發展,決定征集2019年省現代種業發展資金扶持項目意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農作物種子種苗生產示范基地建設項目
1.申報單位為在我省注冊登記、具有有效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企業;種子管理部門、原(良)種場。
2.建有一定規模且較為穩定的糧油、蔬菜種子生產基地(水稻300畝、旱糧100畝、蔬菜50畝以上)。
(二)商業化育種項目
1.申報單位為在我省注冊登記的、具有有效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列入省農作物種業育繁推一體化培育計劃的企業優先。
2.具有一定的作物育種基礎,初步建有育種基地(基地面積30畝以上,有效租期五年以上),并已實質性開展科研育種或與科研單位合作開展聯合育種;建有育種研發機構和不少于3人的相關作物育種團隊。
以前年度已經安排過同類項目且尚未通過驗收的原則上不予安排。
(三)育成新品種推廣項目
1.申報單位為在我省注冊登記,具有有效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企業。
2.“十三五”以來自主育成或與科研院校合作育成,通過省級以上審定或登記(認定),適宜我省推廣種植并具有推廣應用前景的農作物新品種。以前年度已經安排的品種視推廣前景酌情安排。
3.建有穩定的種子生產基地和營銷推廣技術團隊。
以上各類項目可同時申報。
二、建設重點與扶持環節
(一)農作物種子種苗生產示范基地建設項目。支持農作物種子種苗生產基地建設,優先支持特色作物生產基地建設。資金重點用于改造、提升田間基礎設施,加工、儲藏、包裝設施設備,配置相應的檢驗儀器設備,開展新品種提純繁育等。根據不同作物、建設規模、標準要求等,每個項目按80-100萬元標準給予補助。申報單位需自籌適量配套資金。
(二)商業化育種項目。重點扶持水稻、玉米等大宗作物育種和特色作物育種項目。圍繞推進企業商業化育種的基礎環節,重點扶持種業企業種質資源與育種材料的引進、育種人才的引進與培養、種質創新與品種選育、制繁種配套技術研究與應用等。根據項目建設需要,原則上每個項目補助資金在80-100萬元。申報企業需自籌適量配套資金。
(三)育成新品種推廣項目。重點支持“十三五”以來企業自主育成或與科研單位合作育成,具有推廣應用前景的農作物新品種,優先支持特色作物品種和優質、高抗、低耗綠色品種推廣。支持開展提純保純與原種生產、展示示范與現場觀摩、制繁種配套技術研究與應用等。根據推廣難易程度每個品種補助資金在10-50萬元,申報企業需自籌適量配套資金。
三、項目預算確定
(一)由申報單位根據項目建設需要編制項目申報書。生產基地建設項目、新品種推廣項目實施周期為2年,商業化育種項目實施周期為3年,項目申報書格式見附件。企業對項目申報內容的真實性、合規性、科學性負責。申報材料報注冊所在地農業主管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并于6月29日前將簽署意見的項目紙質材料一式三份及電子稿報我站產業科。
聯系人:曹國勛,電話:0571-86757077,農民信箱。
(二)我站組織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并視情況組織有關專家對審查通過的項目材料進行評審。
(三)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項目承擔單位及資金預算方案。
附件:浙江省現代農業發展資金扶持項目申報書
浙江省種子管理總站
2018年6月20日
抄送:廳辦公室、計財處,葉新才副廳長、唐冬壽副廳長
浙江省種子管理總站 2018年6月 20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