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口縣工商局對林口縣峰湖公司用“蒙單6號”包裝袋灌裝本地種子的行為進行了查處。
林口縣工商局接到關于林口縣峰湖公司生產經營假種子的舉報后,立即指派執法人員進行調查,執法人員在該公司發現了“蒙單6號”玉米內標簽及包裝袋各50個,依法予以扣留。
經查實,當事人于2008年12月初,擅自在林口縣三道通鎮以每斤2元的價格收購了玉米種子4000斤,用內蒙古通遼市宏博種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蒙原6號"包裝袋包裝了200袋,每袋20斤,所用的包裝袋和內標簽都是在內蒙古通遼市宏博種業公司購買的,每套0.08元,共買了250套。外包裝的生產商名稱為“內蒙古通遼市宏博種業科技有限公司”,產地均標注為“內蒙古通遼市霍林河大街中段(文化體育廣場對過)”。
依據《種子法》之規定,執法人員沒收了當事人用于灌裝假種子的包裝袋和內置標簽50套,予以銷毀,并對當事人作出了2.8萬元的經濟處罰。(新華網 李德舉 宗百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