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2009年中央1號文件精神,中央財政進一步加大農作物良種補貼力度,實行小麥、玉米、水稻、棉花良種補貼全覆蓋。為確保良種補貼政策落到實處,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護和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穩定糧棉種植面積,提高農作物產量和品質,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農辦財[2009]20號《2009年中央財政農作物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任務目標
(一)工作思路
2009年我省良種補貼項目以“穩定面積、提高單產、優化結構、改善品質”為出發點,按照“全面覆蓋、整體推進、因地制宜、補貼農民”的思路,對農民種植小麥、玉米、水稻、棉花四種主要農作物進行良種補貼,鼓勵農民使用優良品種,加快優質良種推廣步伐,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
(二)主要目標
通過實施良種補貼項目,力爭今年我省糧食面積穩定在4600萬畝以上,總產量穩定在95億公斤以上。單產水平進一步提高,結構進一步優化,品質進一步改善。棉花種植面積穩定在130萬畝左右,產量保持在10萬噸以上。
(三)基本原則
1.堅持品種擇優原則。各地主導品種為經過國家和省級審定,農民經過試種并認可,具有高產、穩產、品質好、抗性強等優良農藝性狀的新品種。
2.堅持公開推介原則。各地主導品種經省級專家審核確定后,各級通過網絡、報紙、電視等媒體向社會公告推介品種,鼓勵農民選擇優良品種。
3.堅持尊重農民意愿原則。各地農業部門要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基礎上,根據品質優先、市場需求和生產需要,積極引導農民選擇使用推介的良種,不搞強迫種植、強行推廣,禁止采取強制手段干預農民自愿選種。
4.堅持補貼直接到戶原則。四種作物良種補貼全部采取現金直接補貼的方式,補貼資金直接發放到農民手中,嚴禁以任何名義截留、擠占、挪用良種補貼資金。
二、實施規模及補貼標準
(一)補貼范圍:小麥、玉米、水稻、棉花四種主要農作物實行良種補貼全覆蓋。玉米包括2009年春播玉米和夏播玉米。小麥包括2009年播種的春小麥和冬小麥。
(二)補貼對象:對生產中使用農作物良種的農民(含農場職工)給予補貼。
(三)補貼標準:2009年良種補貼執行標準為:玉米、小麥每畝補貼10元;水稻、棉花每畝補貼15元。
三、良種補貼操作程序
(一)推介補貼品種。省良種補貼辦公室組織專家確定四種作物主導品種下達各地,并在山西農業信息網和山西種業信息網等媒體發布公告。各地可通過報紙、電視等各種渠道公開向社會公告推介補貼品種和配套栽培技術。
(二)嚴格落實種植面積。各縣按照整體覆蓋、逐級推進的原則,在農作物播種結束后,首先由農戶據實向村委會申報種植面積和品種。由村委會登記、核實、公示,公示內容要包括農戶良種補貼面積、補貼品種、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等,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后上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匯總審核后,將本轄區種植面積和品種上報縣財政、農業部門,作為補貼的依據。項目覆蓋區按照實際種植面積全部補貼,縣財政、農業部門對種植面積的真實性負責。春播玉米、春小麥、棉花、水稻種植面積的核查匯總于6月底前完成;夏播玉米種植面積的核查匯總于8月底前完成;冬小麥種植面積的核查匯總于11月底前完成。
(三)農民自愿購種。農民根據生產需要,自愿選擇購買適宜當地種植的品種。省級專家推介的主導品種是引導農民大力推廣種植的品種,不是指定非得種植的品種,對推介主導品種名錄之外的其它品種,凡經過國家和省審定并經過項目區農民試種,都可在項目區推廣種植,并享受良種補貼。
(四)財政部門發放補貼資金。四種作物補貼資金中央財政全部采取預先撥付、年終據實結算的方式進行。省財政廳將中央財政預撥我省的補貼資金下撥各市縣,各縣財政局根據農作物種植面積落實表及到戶清冊,通過“一卡通”將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給農戶,不足部分由縣財政先墊支。各市財政部門于12月15日前將縣補貼缺口資金或結余資金統一匯總報省財政廳,由省財政廳統籌解決。
(五)健全良種補貼檔案。各縣農業局要按照“縣有區域圖、鄉鎮有落實表、村有到戶清冊”的總體要求,建立良種補貼明細檔案。鄉級面積落實表一式兩份,分別由鄉鎮農技站和縣農業局保存。村級到戶清冊一式兩份,用于行政公示和補貼資金發放時農民簽字確認。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協調配合。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良種補貼項目,切實把該項目作為穩定糧食生產、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舉措來抓,加強領導,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形成強大合力,推動項目順利實施。財政部門負責落實補貼資金預算、撥付工作;農業部門負責項目組織實施、制定方案、良種推介、技術服務等工作。其他各部門也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為良種補貼項目搞好服務。
(二)強化項目公示。嚴格實行良種補貼村級公示制。各級財政、農業部門都要設立良種補貼監督電話,并在當地媒體予以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三)強化資金管理。項目資金要專款專用,切實按照國家規定嚴格使用。任何地方、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良種補貼面積,不得套取、擠占、挪用補貼資金。各級財政部門應安排所需配套推廣工作經費,保證補貼品種推介展示、補貼面積核實、補貼資金發放、補貼檔案建立和項目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支出,嚴禁擠占挪用中央下撥的補貼資金用于工作經費。各市財政、農業部門12月15日前將當年補貼政策落實情況認真匯總并上報省財政廳和省農業廳。
(四)強化監督檢查。省農業廳、財政廳將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通過實地走訪基層干部和農戶,認真了解項目區面積落實、種子質量和價格、補貼資金發放等有關情況,及時糾正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良種補貼政策不走樣,農民實惠不減少。
(五)強化種子市場監管。各級農業部門要會同工商、質檢、公安等部門,加強農作物種子市場監管,堅決打擊坑農、害農等違法行為,做好良種市場供應,防止假冒偽劣種子進入生產領域,切實保障種子供應市場渠道暢通、規范有序。
(六)強化政策宣傳。各地要通過電視、報紙等多種媒體向廣大農民群眾、基層干部宣傳良種補貼政策,提高農民群眾對農作物良種的認識,充分調動農民使用優良品種、發展糧棉生產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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