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農業廳關于組織開展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專項檢查的通知
各市農業局:
為貫徹落實《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農作物種子質量年專項行動的通知》(農辦種〔2018〕4號)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專項檢查和區域性違法行為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農辦種〔2018〕7號)要求,決定開展春季農作物種子市場專項檢查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二、檢查內容及對象
(一)檢查內容
1.檢查種子標簽。按照《農作物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管理辦法》要求,全面檢查市場銷售種子有無標簽,包裝標簽和使用說明是否全面、真實、規范,二維碼制作是否符合要求,可追溯能否實現等。
2.檢查品種登記。按照《非主要農作物品種登記辦法》要求,全面檢查是否有對應當登記未經登記的農作物品種進行推廣、廣告,或者以登記品種的名義進行銷售的違法行為。
3.檢查經營主體備案。按照《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要求,全面排查轄區內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的,受具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子生產經營者以書面委托、代銷其種子的經營主體是否備案,備案是否符合要求。
4.抽查種子質量。抽取一定比例的種子樣品進行凈度、純度、水分和發芽率等四項質量指標檢測。同時,對水稻、玉米種子樣品進行品種真實性及轉基因成分檢測,其送檢樣品數量要求分別為1000克和1200克。
(二)檢查對象
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和《農業部推廣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農政發〔2015〕4號)的要求,以“雙隨機”方式確定本轄區專項檢查對象,抽查覆蓋面不低于70%。按照對失信主體實行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的要求,重點排查近年來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被舉報的或列入失信名單的企業和門店。
三、組織分工
(一)組織方式
此次專項檢查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市做好轄區內春季種子市場的檢查和質量抽檢工作。省廳做好重點區域種子市場督導抽查工作。
(二)檢測分工
各地抽查種子樣品凈度、水分、發芽率等三項常規質量指標檢測由省種子質量檢驗站負責檢測。品種真實性和轉基因成分檢測,由省種子管理站統一安排委托檢測。
(三)時間安排
4月25日前各市完成現場檢查和抽樣工作并將種子樣品送交省種子質量檢驗站;4月30日前,各市將專項檢查查處的違反標簽、品種登記及主體備案有關規定的處理結果報送省廳;省廳在4月30日前組織人員完成對相關重點區域種子市場的督查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專項檢查行動是2018年種子監管工作和種子質量年行動的重要內容,各級農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主動作為,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及時制定檢查方案,切實加大監管力度,確保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任務。
(二)推動檢打聯動。各地要完善種子執法檢打聯動工作機制,對于違反標簽、品種登記及主體備案相關規定的違法行為,以及存在種子質量問題的,要及時依法進行處罰,確保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三)規范開展查處。嚴格按規定要求開展扦樣、檢測和執法檢查程序,認真制作詢問筆錄和種子扦樣單,做好樣品確認等證據固定工作,確保每個樣品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證據鏈,及時歸納整理并留存備查。
聯系人:省種子管理站吳偉,聯系電話:0571-86039967。
浙江省農業廳
2018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