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8年春季種子備案工作的通知
黔農辦發〔2017〕270號
各市(州)農委,貴安新區農水局,縣(市、區)農業(農牧、農水、農村)局,各有關企業:
2018 年春季“兩雜”種子備案工作即將全面展開,為深入貫徹國務院和省政府行政審批“放管服”精神,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配套法規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全省種子備案工作,保障農業生產用種安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一備案辦理流程
(一)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新證)
企業(A證或B證)通過“貴州省農作物種子備案信息系統”進行企業信息、擬銷售品種信息和委托代銷信息等填報錄入,進行網上備案申請。企業信息:企業基本信息,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原件掃描件。擬銷售品種信息:品種審定公告,審定證書。委托代銷信息:經銷戶信息,委托代銷地點,委托代銷品種、數量。
(二)主要農作物經營許可證(舊證)
企業通過“貴州省農作物種子備案信息系統”進行企業信息、擬銷售品種信息和委托代銷信息等填報錄入,進行網上備案申請。企業信息:企業基本信息、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原件掃描件。擬銷售品種信息:品種來源信息(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審定公告、審定證書、品種所有權信息、委托生產信息)。委托代銷信息:經銷戶信息,委托代銷地點,委托代銷品種、數量。
(三)種子經銷戶
在種子銷售前,持委托企業的委托書(省農委統一樣式,企業自行印制)向經營所在地縣級農業主管部門提交:種子銷售者身份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固定經營場所證明、委托代銷品種、數量等資料,進行備案。
二、規范備案受理程序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配套法規,各縣(市、區)農業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的農作物種子銷售備案工作,具體辦理程序如下:
(一)通過“貴州省農作物種子備案信息系統”,預先進行本轄區內的經銷戶信息維護,對企業網上提交的企業信息和擬銷售品種信息進行預核準;
(二)結合“貴州省農作物種子備案信息系統”上的相關信息,對種子經銷戶提交的備案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三)在受理種子經銷戶備案申請后七日內完成審核。審核合格的,發放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備案表。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四)在材料審查中,要注意審核其合法性、真實性;對有疑問的申請材料要及時上報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經查證后方可受理備案。
三、其他要求
(一)各縣(市、區)農業主管部門要嚴格依法、依規開展種子備案工作,嚴禁增設前置條件,精簡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各市(州)農業主管部門要依法加強對本轄區內各縣(市、區)種子備案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導檢查工作。
(三)為強化種子備案登記工作的監督,完善糾錯問責機制,特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各級也要相應公布監督舉報電話。
省農委種子管理站:0851-85283192
駐省農委紀檢組:0851-85289342
2017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