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種子管理總站關于加快推進農作物種子新標簽實施工作的通知
浙種〔2017〕14號
各市、縣(市、區)種子管理站:
根據《農作物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管理辦法》(農業部2016年第6號令)規定,新的農作物種子標簽已于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據最近對部份市、縣種子市場調查了解,小包裝種子使用新標簽偏低,多數經營門店仍在銷售舊式標簽包裝的種子,特別是蔬菜等非主要農作物種子標簽問題非常突出,為認真貫徹落實《種子法》和《農作物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入開展新種子標簽管理辦法宣傳培訓
各地要切實提高對新標簽實施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大宣傳培訓力度,按分級培訓的要求,在3月份前組織對轄區內所有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和門店進行一次系統培訓,確保種子從業人員全面掌握新標簽的管理規定,做到家喻戶曉,入心入腦,入企入店。
二、督促企業加快推進新標簽包裝袋的制作使用
各地要深入種子企業和經營門店調查摸底,全面掌握轄區內種子企業包裝種子新標簽制作情況,對包裝袋上尚未印制新標簽的種子生產經營企業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企業盡快制作使用新的種子包裝袋,確保新上市銷售種子全部使用新標簽包裝袋。
三、指導經營門店嚴把進貨關
根據規定,新的農作物種子標簽增加了種子質量檢測日期、質量保證期、二維碼、種植季節、風險提示和咨詢服務信息等內容。各地要加強對種子經營企業和門店的督促提醒,拒絕進貨和銷售不符合新標簽要求的包裝種子。
四、加強對不符合種子包裝等規定處罰的宣傳
春季“綠劍”執法行動即將開始,對種子包裝、標簽、生產經營檔案等不規范行為將根據《種子法》的要求進行處罰。各地要加強轄區內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和門店宣傳,對不符合新標簽包裝規定的種子立即停止銷售,以保障我省農業用種安全。
浙江省種子管理總站
2017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