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自治區農牧廳印發了《關于開展2017年全區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查行動的通知》(寧農種發[2016]20號),自治區種子工作站、種子檢驗站“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動”,于12月28日-29日聯合各市、縣(區)檢驗技術人員,對持有自治區農牧廳及縣級農業主管部門核發的種子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進行了監督檢查。

寒冬臘月,技術人員深入種子庫房,檢查了平羅、賀蘭、永寧、靈武、青銅峽、中衛等11個市縣(區)的種子企業,對生產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生產經營檔案進行了檢查,并隨機抽取了52家企業的小麥、水稻、玉米3類作物74份樣品,對抽取的種子樣品來源、數量、進貨憑證等情況進行了詢問,制作了詳細的扦樣筆錄。目前,自治區種子檢驗站正在對所有抽檢樣品進行水分、凈度、發芽率等質量指標檢測,對部分樣品進行DNA真實性及轉基因成分檢測,將對所有檢測結果不合格樣品進行通報,并指導各市縣種子管理部門進行查處。

此次監督檢查行動中發現稻麥種子包裝和使用說明不符合新管理辦法要求,水稻有未審先推和撤銷品種仍在銷售的情況,玉米種子有未經審定品種存在。針對以上發現的問題,各市、縣(區)種子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根據新《種子法》規定,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大市場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嚴厲查處,確保農民用上“放心種子”,保障2017年糧食生產安全。
(苗萌萌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