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全區玉米種子生產基地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
寧農站發[2016]41號
為加強玉米種子生產源頭治理,嚴厲打擊無證生產、品種套牌侵權以及制種轉基因種子等違法行為,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6種子生產基地專項檢查和做好小麥供種保障工作的通知》(農種市函[2016]28號)以及自治區農牧廳辦公室《關于加強全區農作物種子監管工作的通知》(寧農辦通[2016]18號)要求,現決定組織開展全區雜交玉米種子生產基地專項檢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采取檢打聯動、舉報與辦案相結合的工作機制,深入種子生產者的辦公場所和制種基地,對玉米種子生產基地開展制種者資質、種子生產情況檢查以及品種抽樣檢測,抽檢比例覆蓋全區制種面積和制種品種的50%以上。
(一)制種資質檢查。檢查制種企業證照是否齊全,是否存在無證生產、租借許可證生產等行為;生產的品種是否審定,是否具有品種權許可或委托制種手續;是否與制種戶簽訂生產合同。
(二)生產情況檢查。核查企業繁制的品種、生產地點與許可證注明內容是否一致;制種面積與辦證時申報的面積是否一致;生產檔案是否健全。
(三)品種抽樣檢測。抽取生產品種樣品,進行品種真實性和轉基因成分檢測,其中真實性檢測采用SSR分子標記法,檢測標準采用《玉米品種鑒定技術規程SSR標記法》(NY/T1433-2014),檢測對照采用農業部收集的品種標準樣品;轉基因檢測采用快速檢測方法,使用試紙條(CryIAc/Ab)現場進行轉基因成分快速檢測。
二、時間安排
2016年9月10日啟動檢查,9月22日前完成田間抽樣檢查任務,11月20日前向自治區種子工作站書面報送案件查處結果。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職責分工。按照上下聯動、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市、縣(區)種子管理機構要對轄區內的制種企業資質、種子生產情況進行拉網式檢查;要充分利用社會力量,廣泛發動群眾舉報無證、侵權生產等違法線索,增強工作的針對性,加大違法制種行為的查處力度;自治區種子工作站將對各縣的檢查情況進行督查,并對制種田和制種品種開展抽檢。在我區檢查的基礎上,農業部將進行督導抽查。
(二)規范檢查程序。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要求開展檢查。檢查、抽檢人員要規范執法程序,依法開展檢查、扦樣和檢測,認真做好檢查及抽檢記錄、詢問筆錄、取證、樣品及檢測結果確認等各項工作,妥善留存文書、郵寄或送達憑證等證據材料,確保檢查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依法查處案件。對檢查中發現的無證生產、套牌侵權、檔案不健全、未審先推等違法行為,有關市、縣(區)種子管理機構要及時做出處罰;對發現的品種不真實問題,要依照《種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立案,依法從嚴查處;涉嫌犯罪的,要按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于查處的案件,要按照《農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辦法》的要求,及時公開案件查處信息。專項檢查期間,各市、縣(區)種子管理機構要向自治區種子工作站及時報送收集到的違法線索和違法案件查處情況,以便統籌檢查重點,集中力量打擊違法生產者。
(四)積極配合檢查。制種企業要積極配合本次專項檢查,如實提供生產資質證明、生產品種、地點、面積、生產授權書和制種合同等信息資料;對不配合檢查的企業,制種的種子一律作為不合格種子進行查處。
寧夏回族自治區種子工作站
2016年9月10日
抄報:農業部種子管理局,自治區農牧廳有關處室。
寧夏回族自治區種子工作站辦公室 2016年9月10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