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種子生產監督檢查和田間檢驗的通知
(黔農辦發﹝2016﹞216號)
(黔農辦發﹝2016﹞216號)
各市(州)農委,有關縣(市、區)農業(農牧)局:
一、檢查內容
(一)檢查種子生產資質,核查實際生產品種與許可品種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范圍生產和生產假冒品種行為。
(二)檢查種子生產企業是否建立生產檔案,記載內容是否規范、完整;是否制定相應的質量控制措施和生產技術要求并嚴格落實到位。
(三)抽查水稻親本種子或雜交種(葉片)檢驗其品種真實性和轉基因成分(填寫附件1《種子生產基地專項檢查行動抽樣單》)。
(四)種子田調查。檢查種子生產田前作及隔離條件、田間去雄、去雜措施是否符合種子生產技術規程要求;調查田間散粉株率、純度、種子田的生長狀況。
二、任務分工
(一)有關縣種子管理站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對種子生產基地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各市(州)種子管理站負責組織本轄區種子生產田間檢驗工作,對初步檢查的不合格種子田進行復查、對重點品種生產田進行抽查,同時總結匯總轄區內的種子生產及田間檢驗工作。
(二)省種子管理站對重點水稻、玉米生產基地進行抽查,黔南州種子管理站、畢節市種子管理站分別抽調人員配合。省種子管理站要做好全省種子生產田間檢驗情況匯總工作,及時處理檢驗不合格的種子生產田,杜絕不合格的種子批次應用到農業生產上。
(三)遵義市、仁懷市種子管理站負責轄區內高粱種子生產的檢查工作。
三、時間安排
此次工作從7月上旬開始,8月中旬結束,8月30日前各市(州)種子管理站將轄區內種子生產檢查結果報我委(省種子管理站)。
四、工作要求
(一)及早部署,抓好落實。各地要充分認識到種子生產監督檢查和田間檢驗工作是打擊侵權套牌、提高種子質量的重要措施,是落實種子質量源頭管理的重要抓手。各地要督促種子生產企業抓好質量管理工作,在種子生產的各個環節全面落實種子質量控制措施和技術要求,保障種子生產質量。對在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應及時向農業主管部門匯報;對存在的隔離、混雜等問題要及時通知種子生產單位整改(附件2《種子生產田間檢驗報告》);種子生產單位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補救,預先防范,規避種子生產的質量風險。
(二)嚴格規范操作,嚴厲查處違法行為。開展檢查時,基地所在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及時確認并聯系委托生產企業;檢查抽樣人員要嚴格執行規定程序,規范做好抽樣、記錄及取證等工作。要完整規范填寫抽樣單,要求被抽查單位如實提供品種真實名稱,不得使用代號。對檢查發現的無證生產、套牌侵權等違法行為,要逐一立案,追根溯源,依法從嚴查處。
(三)種子生產企業要認真落實種子生產技術要求。種子生產單位安排專門的檢查人員對種子生產田進行自查、驗收,做好雜株率、隔離條件、去雄去雜情況的檢查。對于不合格生產田要單獨收儲,經鑒定合格后方能銷售;對于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生產田要堅決予以報廢。
聯系人及電話:馮浪,雷昊 0851-85282997 8528319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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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