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省農業廳及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德州市種子管理部門立足德州種業發展實際和種業現狀,不斷強化種子質量管理,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市縣兩級種子管理部門聯打聯動,先后開展了“打假護權專項行動”、“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和“區域性種子制假售假專項治理打擊行動”, 種子市場秩序持續好轉,全市種業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但是,魯冀交界局部地區市場監管難、個別集中交易市場套牌侵權等問題依然突出。這些問題不利于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阻礙現代農作物種業的健康發展,迫切需要加大整治力度。為保持嚴查嚴打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強農作物種子監管工作,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加強農作物種子監管工作的通知》(農辦種〔2016〕7號)、《山東省農業廳關于印發<山東省2016年農作物種子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農種字〔2016〕5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屬地管理、檢打聯動、部門協同、標本兼治”原則,堅持部門協同與系統聯動相結合,部門打假與舉報維權相結合,掛牌督辦與紀檢問責相結合,大要案查處與公開曝光相結合,專項整治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以種子集散地、魯冀交界區域、案件頻發地區為重點區域,以種子集中交易市場、農資一條街、基層種子經營門店為重點對象,以玉米和小麥為重點作物,點面結合、深挖嚴打,加大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辦力度,嚴厲打擊套牌侵權、未審先推等違法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打擊侵犯品種權和制售假劣種子行為專項行動,集中查處一批套牌侵權等違法行為,搗毀一批制假黑窩點,吊銷一批違法種子生產經營證照,曝光一批種子大要案,懲處一批違法分子,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主管人員嚴肅追究責任。不斷提升種子市場監管手段,及時公開辦結案件信息,加強社會監督,保持嚴查嚴打高壓態勢,力爭使種子市場秩序盡快實現根本性好轉。
三、工作內容
(一)清查經營主體
1.清查持證企業。按照“誰發證誰清理”的原則,對已核發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進行逐一檢查,對群眾舉報的企業要重點檢查。對以不正當手段騙取種子“兩證”,或現已不符合許可條件、或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企業,依法撤銷、注銷或吊銷其許可證。
2.清查經營門店。對轄區內種子經營門店(包括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載明的有效區域設立分支機構的,專門經營不再分裝的包裝種子的,或者受具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企業以書面委托生產、代銷其種子的)進行全面清查,全面摸清底數,全面登記造冊,為備案管理工作做好前期準備。
3.跟蹤監管有不良記錄企業。加強對有不良記錄企業的跟蹤監管,特別是對近三年存在套牌侵權、制假售假和質量不合格等問題的企業,要作為種子執法監管工作的重點對象,對其增加巡查頻次,加大檢查力度,密切監管其生產和銷售活動。
4.取締違法經營門店。對屢查屢犯、頂風作案的種子經營門店,要聯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采取果斷措施,堅決取締。
(二)種子市場專項檢查
在供種關鍵時期,分階段組織開展種子市場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生產經營許可情況、品種審定及授權情況、生產經營檔案、包裝標簽、生產和購銷合同(委托書)及銷售臺帳,查散裝種子及無標簽種子,查是否存在套牌侵權等違法行為。
1.春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以玉米、水稻、棉花、蔬菜種子以及進口種子為重點檢查對象,對分布在集中交易市場、農資一條街及鄉村的基層種子經營門店開展專項檢查。
2.秋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以小麥、大白菜種子為重點檢查對象,對分布在集中交易市場、農資一條街及鄉村的基層種子經營門店開展專項檢查。
3.冬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以玉米種子為重點檢查對象,對持證種子企業開展專項檢查。
(三)抽查種子質量
結合市場專項檢查,抽取一定比例的種子樣品并進行四項質量指標檢測。對玉米、水稻、小麥樣品,同時進行品種真實性檢測和品種純度田間同季種植鑒定;對雜交玉米、水稻種子樣品,還要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
(四)徹底整治區域性制假售假行為
當前省際交界區域未審先推、制假售假等問題較為突出,相關地區要主動與相鄰區域主管部門建立跨地區聯查聯打工作機制,以玉米、小麥種子為重點,組織開展跨區域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打擊未審先推等違法行為。針對個別集中交易市場內套牌侵權、制假售假等問題較為嚴重,個別地方對轄區內違法案件視而不見、推諉袒護的情況,各地要增強責任意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實加大查處力度,堅決搗毀制假售假黑窩點、斬斷制假售假黑鏈條,徹底根治區域性違法行為。
(五)強化普法培訓宣傳
制定《種子法》宣傳培訓計劃,結合供種關鍵季節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培訓活動。加強培訓師資力量培養,準確把握立法精神和原則,做到深刻理解、系統講授。要在面向科研單位、企業、經銷門店和種植大戶、專業合作社開展培訓基礎上,深入鄉鎮社區,夯實全行業懂法守法、依法從業的基礎。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刊、掛圖等方式,把法律新規普及到基層鄉村農戶,讓經營者自覺遵法守法、農民學會運用法律維護權益。
(六)建立基礎信息數據庫
建立健全管理人員數據庫、轄區內所有門店數據庫和有不良記錄企業(門店)數據庫,隨機抽取管理人員參與檢查,隨機抽取企業(門店)進行專項檢查,隨機抽取有違法違規記錄門店開展重點檢查,為今后備案管理、信用評價和分類分級管理等工作奠定基礎。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6年3月)
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詳細工作方案,確定本部門種子監管責任單位,責任分工明確到人,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6年3月-12月)
3-6月份,開展春季市場專項檢查。
7-8月份,開展《種子法》集中宣傳活動。
9-10月份,開展秋季市場專項檢查。
11-12月份,開展冬季市場專項檢查。
全年不間斷開展清查經營主體和違法案件查處工作。
市農業局將對各地工作情況進行督查,重點督查是否制定方案計劃、工作措施是否到位、市場整治有無成效等。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6年12月)
各地農業局于2016年12月01日前將全年工作總結報告報送市農業局,工作總結報告內容應包括工作開展總體情況、案件查處情況、經營主體清理情況、質量抽查情況、區域性違法行為整治情況、轄區內集中交易市場整治情況、轄區內不良記錄企業(門店)監管情況、工作成效及建議等。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種子法》明確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加強種子執法和監督,依法懲處侵害農民權益的種子違法行為。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作為種子管理的責任主體,要主動作為,爭取當地政府支持,統籌建立農業、公安、工商等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的種子監管機制,切實提高執法水平、執法公正性和辦案效率。農業系統內部應細化職責和任務,充分調動種子管理機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強化責任意識和擔當意識,建立權責明確、分工合作、運轉高效的監管體系。
(二)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加強種子市場監管是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所在。各地要根據《種子法》等規定,進一步落實種子市場監管屬地責任和主體責任,落實“雙隨機”抽查機制,保障較高比例和適當檢查頻次,強化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力度,確保工作力度不減。要認真查處監督檢查發現的、農民投訴的、企業舉報的和媒體曝光的每一起種子案件,做到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對突發事件或大案要案,要迅速反應,果斷處置,避免事態擴大化或導致群體事件發生。
(三)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各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把種子監管工作作為本部門的重點工作,建立工作考核制度,把任務、目標和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層層落實責任,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分工協作的工作體系,全力以赴推動種子市場秩序持續好轉。
(四)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各地農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執法不到位對種業健康發展的危害性,切實落實屬地責任,做到有投訴必須及時受理,有案件必須及時查處。要堅決杜絕地方保護、相互推諉、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發生,對地方保護嚴重、不依法履職、參與違法經營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市農業局將會同當地政府啟動行政問責機制;要堅持落實案件信息公開制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有力震懾不法分子;要堅決杜絕以罰代刑,嚴格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達到刑事立案追訴標準的要及時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罰。
(五)加強信息報送工作。繼續執行月報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各縣(市、區)應于每月3日前將上月工作開展和案件查處情況報送市農業局種子管理處(聯系電話:0534-2381977,郵箱:dzzc1976@126.com)。
附件:德州市種子監管責任單位信息表
德州市農業局
2016年0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