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以雙方政(zheng)府代表在中國國務院副總理汪洋(yang)的見證下,于(yu)以色列耶路撒冷當地時間(jian)2015年(nian)11月12日簽(qian)署了關于(yu)加強(qiang)(qiang)農(nong)業合作(zuo)的行動計劃。汪洋(yang)強(qiang)(qiang)調(diao),中以農(nong)業合作(zuo)潛力巨大,要發揮(hui)互補優勢,深化(hua)農(nong)業合作(zuo)。
汪(wang)洋當天與以色列(lie)農(nong)(nong)業(ye)部長阿里埃勒、以最主要的(de)國家(jia)(jia)級農(nong)(nong)業(ye)科(ke)研(yan)機構以色列(lie)農(nong)(nong)業(ye)研(yan)究組織專(zhuan)家(jia)(jia)學者座談,并(bing)考察了農(nong)(nong)業(ye)研(yan)究所、實驗(yan)室、艾因蓋迪基(ji)布茲。
汪洋說,以色列農業發達,農業科技創新、農(nong)業生產(chan)效(xiao)率居世界前列。中(zhong)國是農(nong)業大(da)國,“十三五”規劃建議中(zhong)“創新”領銜五大(da)發展理念,中(zhong)方(fang)愿與(yu)以(yi)(yi)方(fang)共(gong)同努(nu)力,將農(nong)業創新合作(zuo)(zuo)(zuo)作(zuo)(zuo)(zuo)為今后中(zhong)以(yi)(yi)合作(zuo)(zuo)(zuo)的重要方(fang)向之一,希望(wang)雙方(fang)通過(guo)交(jiao)流與(yu)合作(zuo)(zuo)(zuo),實現互(hu)利共(gong)贏。
為此,雙方一是要完善農業合作機制,推進有關合作可持續發展。二是推動農業科技合作,特別是水資源管理、種子研發合作等。三是推進農業新技術領域投資合作。中方歡迎以擴大對華農業投資,也將積極鼓勵國內企業赴以投資。四是開展人力培養和培訓合作,為雙方感興趣領域的重大合作項目奠定人才和技術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