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5年度種子檢驗員證和種子質量檢驗人員證定期審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設區市、縣(市、區)種子管理局(站)、種子企業:
根據《農作物種子檢驗員考核管理辦法》和《農作物種子檢驗員考核大綱》規定,按照《關于做好種子檢驗員證和種子質量檢驗人員證定期審查工作的通知》(贛農辦字〔2008〕135號)文件要求,為做好2015年度全省種子檢驗員證和種子質量檢驗人員證定期審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審查對象
本次定期審查的人員名單及具體審查類別公布在江西種業信息網,各單位可上網查 詢。
二、 審查材料
申請定期審查,種子檢驗員(種子質量檢驗人員)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定期審查申請表;
2、2013年11月至2015年10月期間從事種子檢驗工作的個人總結;
3、2013年11月至2015年10月期間接受有關種子檢驗知識繼續教育的證書或證明 文件;
4、單位出具的2013年11月至2015年10月期間工作表現情況證明;
5、種子檢驗員證(種子質量檢驗人員證)原件;
6、其它相關材料。
三、 有關要求
1、各單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時上網查詢涉及審查人員名單及具體審查類別,下載定期審查申請表和審查材料有關要求(見附件),按照《農作物種子檢驗員考核大綱》對定期審查的具體規定,指導參加審查的相關持證人員及時做好審查材料填報。
2、各單位務必如實反映相關持證人員各審查類別從事種子檢驗工作量、工作表現等情況,如實反饋本單位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受到刑事處罰的、連續兩年未從事種子檢驗工作或者因工作調動、辭職等原因不再從事種子檢驗工作的持證人員情況,對于因掛職鍛煉、脫產進修學習、長期病假等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參加定期審查的,由單位出具證明,說明原因。
3、審查材料及有關證明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為10月15日,統一以單位集中上報江西省種子管理局質量管理科,逾期未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未按規定參加定期審查,將注銷其資格。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東二路;郵編:330046;電話:0791-86256742。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201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