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市場上銷售種子質量的監管,進一步規范種子市場經營秩序,確保2015年全州農業生產用種質量安全。3月16至20日,大理州種子管理站組織種子執法和檢驗人員共10人分兩組對全州十二縣市的種子集中經營市場和鄉村種子經營門店經行了質量抽查。
首先,檢查組向縣級種子管理站了解當地種植面積較大和有質量嫌疑的品種,作為抽查的主要對象。其次,嚴格按照《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和《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GB/T 3543.2-1995》要求,每檢查一個經營門店,必須向經營戶出示《農業行政執法證》和《種子檢驗員證》,發放《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受檢單位須知》,并說明此次監督抽查的目的和內容。再次,根據經營門店品種情況,由持證扦樣員確定扦樣品種,按規范扦取種子樣品,客觀、準確填寫相關扦樣文書,由扦樣員和經營戶對樣品和扦樣單信息進行確認后簽字、蓋章,扦樣人員現場對樣品進行封緘,所有樣品均一式二份,備份樣品由大理州種子管理站留存。
此次抽查,共扦取種子樣品30份(其中,雜交玉米種子樣品27份、水稻種子樣品3份),將送具有認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質量檢測(玉米品種檢測水分、凈度、發芽率、田間純度和品種真實性五項指標、水稻品種檢測水分、凈度和發芽率三項指標)。同時,寄送《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生產商確認函》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