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牧民朋友們:
習近平總書記在2014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的講話中形象地引用農民的話說:“好兒要好娘,好種多打糧,種地不選種,累死落個空。”種植優良品種是實現農業增產、農民增收的基本保證。因此,為了確保農牧民朋友用上安全、優良的農作物新品種,特告誡如下:
一是做到四要四不要。即一要看證照。要到證照齊全、有固定經營場所的種子經營點購買;不要向無證無照、走村串戶的流動商販購買種子;二要看“三”號。購種時查看“品種審定編號、經營許可證號、生產許可證號”,選擇自治區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審(認)定編號的品種,不要選擇未審(認)定的品種。未審(認)定品種的適應性、抗逆性未經科學試驗和驗證,可能會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三要看包裝。要選擇包裝完好,標簽標注內容齊全的種子;不要選擇無包裝、無標簽和無中文標識的“三無”種子;四要留憑證。購買種子一定要向經營者索要銷售憑證,檢查購種發票是否注明了購種時間、品種名稱、數量和價格,是否蓋有銷售單位印章。購種數量較大時,還應當面封存樣品,以便在發生質量問題時進行質量檢驗,作為索賠依據。并連同少量種子、包裝物、標簽等妥善保存,以備出現質量問題時作為索賠依據;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種名稱及經銷商的字據或收條。
二是處理種子質量糾紛要及時。農牧民朋友認為自己購買的種子存在質量問題時,首先要聯系經銷商,并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到所屬轄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種子管理機構進行投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必要時向種子管理機構申請田間現場技術鑒定。千萬不可錯過作物的最佳鑒定期。
三是農牧民朋友發現有走村串戶銷售種子的,或銷售未經審(認)定品種的,請及時向所在轄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舉報,我們對舉報人嚴格保密,請廣大農牧民朋友與我們密切配合,共同維護農牧民的合法權益。
自治區種子管理站舉報電話:0471-6963964
內蒙古種子管理站
二0一四年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