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杭縣農業局在全縣農業信息網站對2013年3起典型涉種糾紛情況進行了通報,目的是引起有關部門、種子經營網店、經營人員高度重視,并以此為鑒認認真真做2014年水稻雜交種子引種、銷售、推廣工作,確保2014年不再發生類似事件,促進農民增產增收。
2013年上杭縣出現3起涉種糾紛涉及水稻品種3個、鄉鎮9個、近20個行政村。上杭縣農業局組織種子管理站、執法大隊及相關專業站專家和技術人員,對投訴及糾紛種子種植大田進行了細致地調查,并對糾紛雙方進行積極協調,及時處理,盡量減少農民的損失。
通報事件如下:
1、水稻品種綠豐20大田種植結實率低造成嚴重減產甚至絕收事件。
2013年晚季,龍巖市園中園種子商行,引進某某種業有限公司新品種綠豐20(國審稻2006036),未經新品種適應性試驗示范的情況下,在我縣太拔、古田、蛟洋、官莊等多個鄉鎮銷售推廣種植,但因其幼穗分化期對溫度敏感,在我縣高海拔地區種植時其幼穗分化期遇較低溫度,造成稻穗不結實或低結實。據查該品種田間種植結實率在37.7-60.7%,造成種植農戶畝損失稻谷200-400公斤,折合人民幣600—1200元,全縣種植該品種65畝,造成大田損失約14.3萬元。
綠豐20種子大田種植因氣候異常導致結實率低,造成大田損失雖不屬于種子質量問題,但種子經銷商在推廣該新品種前,未在我縣進行適應性試種、示范,對品種的特征特性及優缺點未全面掌握就進行推廣,沒有盡到完全告知義務,對種植戶的損失負有一定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第四條第三款,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和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第八條、第二十條之規定,己責成經銷商與種植戶進行協商,并承擔賠償責任。
2、雜交水稻秋優125因稻瘟病嚴重造成部分種植田減產事件。
2013年晚季蛟洋鎮崇頭村、豐年村十幾農戶投訴:在龍巖市新正農技開發部丘坊服務站購買雜交水稻秋優125,大田種植“抽穗不灌漿、不結實,稻田絕收”。經調查該品種田間表現:穗頸枯死,枝梗不結實、多秕粒,確診為嚴重稻瘟病(穗瘟),稻田損失率70%以上,基本絕收。
經查秋優125(閩審稻2010008),品種審定意見中抗性表述為:“稻瘟病抗性鑒定綜合評價為中感稻瘟病,其中南靖農科所點鑒定為感稻瘟病,將樂黃潭點鑒定為高感稻瘟病,適宜在福建省稻瘟病輕發區作晚稻種植”。可認定該品種易感稻瘟病,該品種在抽穗期遇連雨,日照少,霧重,結露時間長,高溫高濕,極利于此病傳播并迅速蔓延,導致嚴重發病,致使減產甚至絕收,給農戶造成嚴重損失。
稻瘟病屬非檢疫性病害,按現有相關規定雖不屬種子質量范疇。但經銷商未充分了解品種特征特性,盲目在非適宜區推廣,應承擔相應責任。
3、南陽等鄉鎮種植宜優673雜株率“超標“事件。
2013年11月(yue)南陽鎮(zhen)射山村(cun)(cun)曹(cao)某、曹(cao)某等農(nong)戶投訴:從該鎮(zhen)農(nong)技站門市(shi)部購(gou)買“宜優673”雜(za)交水稻種子(zi),大田種植雜(za)株(zhu)率高達10—20%。經調(diao)查了(le)解及射山村(cun)(cun)橋前組(zu)陂子(zi)丘田段種植的(de)約40畝大田進行抽樣鑒定,大田叢平均(jun)雜(za)株(zhu)率在2.92—4.07%,部分田塊種子(zi)純(chun)度未達國(guo)家標(biao)準(zhun),但叢平均(jun)雜(za)株(zhu)率為3.33%,種子(zi)純(chun)度為96.67%。該村(cun)(cun)種植的(de)宜優673雖平均(jun)雜(za)株(zhu)率未超標(biao),但確(que)有部分大田存在純(chun)度未達標(biao)的(de)事實,而且整段大田收割(ge)后,農(nong)戶將雜(za)株(zhu)留(liu)在田間(jian),造成了(le)不良影(ying)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