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情 信 息
(二)
山西大豐種業有限公司的“大豐30”玉米種涉嫌未審先推,已流入我省市場,請各地一經發現,要立即沒收,并予以嚴厲處罰。請各地加大宣傳力度,提醒農民不要購買此類品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