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全省種子企業生產經營資質清查專項行動的通知
蘇農辦農〔2013〕5號
各市、縣(市、區)農委(農林局、農業局):
為加強種子行政許可管理,規范種子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凈化種子市場,促進種子企業做大做強,經研究,決定開展全省種子企業生產經營資質清查專項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檢查內容
對照《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1年第3號,以下簡稱《辦法》),重點檢查:
(一)持證企業經營資質。實地查看企業檢驗儀器、加工倉貯設施設備、營業場所以及技術人員等生產經營資質條件,查驗注冊資本、產權證明等有關資質證明材料原件。
(二)企業生產經營檔案。檢查種子企業有無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生產經營檔案是否齊全等情況。
(三)發證機關檔案文件。檢查發證機關許可申請審批檔案文件、審批標準、審批程序以及許可信息系統使用等情況。
二、檢查活動安排
(一)檢查組織。采取“市級組織自查,省市聯合復查”的方式,上下聯動,重點對企業生產經營資質進行實地檢查。
1、市級自查。市級負責組織各縣(市、區)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持證種子企業檢查,檢查對象包括農業部、省、市、縣核發許可證的企業。根據《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對《辦法》實施前取得許可證、仍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對照《辦法》規定的許可條件檢查。各市在自查結束后將檢查結果統計匯總后報我委(統計匯總表見附件2)。
2、省級復查。在各市自查的基礎上,省、市組成5個聯合檢查組(各組組成人員見附件1)赴各地進行拉網式復查。其中第1組負責南京、蘇州、無錫、常州市,第2組負責徐州、淮安市,第3組負責連云港、宿遷市,第4組負責鹽城、南通市,第5組負責揚州、泰州、鎮江市。
3、整改處理。復查結束后向全省通報檢查結果。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企業提出限期整改意見,限期整改后仍不具備許可條件的企業注銷其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對在檢查中發現存在嚴重違規違法行為的企業,依法嚴肅處理,必要時吊銷其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二)時間安排。各市自查階段:4月1—15日;省、市聯合復查階段:4月16—30日;整改階段:5月1日—7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開展種子企業生產經營資質清查行動,是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現代種業發展的實施意見》,規范種子企業生產經營行為,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加快實現種業強省建設目標的重要措施。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務必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確保全面完成清查專項行動任務。
(二)嚴格標準,公正公平。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法對企業進行檢查,不得擅自降低檢查標準,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檢查中要嚴格遵守中央、省委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相關規定,嚴禁接受企業宴請、收受企業禮品等違紀行為。
(三)及時總結,加強監管。各地要結合本次專項行動,及時總結經驗,進一步加強種子市場監管,推動種子企業提高自律水平,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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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江蘇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
2013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