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技種函〔2013〕40號
全國農技中心關于印發2013年國家水稻
新品種展示和示范實施方案的通知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種子管理站(局):
為引導和優化品種布局,加快育種科研成果轉化,2013年部種子管理局與我中心繼續在水稻主產區組織國家水稻新品種展示、示范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品種要求
近幾年國家或省級審定通過的品種,以當地同熟期的主栽品種作為對照。
二、地點選擇和管理要求
展示點和示范點均要求安排在交通便利,排灌條件良好,土壤肥力均勻的地塊。展示品種應安排在同一田塊種植,每個品種種植面積可根據展示田大小和展示品種數量多少而定,不設重復。每個示范點同一品種要求相對連片集中。田間管理水平與當地生產水平相當,同時探索總結良種良法配套栽培技術。
三、標志牌設置
每個展示點和示范點均要在顯著位置設置規格為3.0米×2.0米的標志牌,各展示示范點對應標志牌上的內容按附件4,全生育期放置。展示點的每個品種小區要設置1個品種標示牌,標示對應品種的名稱、品種類型、選育單位等。
四、方案落實要求
方案可從“全國農技推廣網品種管理網頁”下載。請各省(區、市)種子管理站(局)協調各展示、示范承擔單位落實田塊、種子等有關事宜,確保方案順利實施;各展示、示范承擔單位應在適宜時期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觀摩,以達到宣傳、引導農民種植水稻新品種的目的。展示、示范工作結束后,請省種子管理站(局)及時報送相關數據匯總表、展示示范田間照片等材料,同時做好工作總結一并報送至我中心品種區試處(聯系人:曾波,電話:010-59194522,E-mail:zengbo@agri.gov.cn)。
附件:
1.2013年國家水稻新品種展示示范試點布局
2.2013年國家水稻新品種展示品種安排
3.2013年國家水稻新品種示范品種安排
4.2013年國家水稻品種展示示范標志牌樣式
5.2013年國家水稻新品種展示示范年終報告(表)
全國農技中心
2013年2月20日
抄送:農業部種子管理局,種植業管理司,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稻專業委員會委員。
全國農技中心辦公室 2013年2月21日印發
關于印發2013年全國水稻新品種展示和示范實施方案的通知 農技種函[2013]40號.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