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種子管理站關于開展春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的通知
陜種管發〔2012〕11號
各市、縣、區種子管理站及農業綜合執法大隊:
為了進一步加強種子管理,規范種子市場經營主體,凈化種子市場環境,確保農業生產用種安全,維護廣大農民切身利益,按照農業部2012年繼續在全國開展種子執法年活動及陜西省《2012年種子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的要求,我省將組織開展2012年春季種子市場專項檢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級種子管理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2012年種子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加大種子執法監管力度,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同時要結合當地實際,制訂具體措施,明確責任,確保專項檢查工作取得實效,為進一步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二、突出檢查重點,確保用種安全
各級種子管理機構要做到關口前移,重心下沉,檢打結合。在春季種子市場檢查中,以玉米、水稻、棉花、馬鈴薯和主要瓜菜種子為重點;以大型種子集中交易市場、專門經營不再分裝包裝種子的經營者和委托代銷種子的基層經銷戶為重點;特殊情況應將檢查工作延伸到村到組,防止劣假種子下地。
三、嚴把市場準入,建立合法主體
按照“種子執法年”的部署和要求,全面開展農作物種子的生產經營主體的檢查,進一步完善種子生產經營主體檔案,全面掌握轄區內生產經營主體的基本情況。重點檢查市、縣級發證和專門經營不打開包裝銷售及接受委托銷售包裝種子的門店,此類門店為銷售終端,不得再進行二次委托或設立批發業務,也不能成為某一品種在本轄區內的總代理、總經銷。要嚴格市場準入條件,對持證企業進行清理,按照“誰發證、誰監管”原則,健全許可監督機制,對已停止種子生產經營活動一年以上,或屢次違法違規,或多次被舉報投訴的企業,要加大監管力度,依法限期整改、注銷或吊銷其種子生產經營資格。對已不具備資格及有違法行為的要堅決予以清理、取締,并及時向社會通報結果。
四、加強執法檢查,維護市場秩序
堅持普查與抽查、明察與暗訪相結合,認真開展種子市場執法檢查,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種子、無證或侵權生產經營、虛假宣傳等坑農害農違法行為。
種子執法檢查,以“八查”為主要內容。一查企業資質:登記企業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和《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編號,登記種子經營者的購銷合同和委托代銷合同,核實是否真實有效。二查品種審定:檢查經營的種子是否通過審定,是否超區域銷售,并登記每個品種的審定編號備查。三查種子包裝:檢查銷售的種子是否包裝,是否存在散裝銷售現象。四查標簽標注:檢查標簽標注是否真實、規范、完整,是否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標注。五查品種真實性:抽查種子樣品檢測品種真實性。六查種子質量:檢查標注的質量指標內容是否規范,檢測銷售種子的質量指標是否達標。七查經營檔案:檢查有無經營檔案、記載內容是否全面、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規定。八查售后服務:檢查是否有售后報務指導和質量服務登記記錄。檢查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大案要案要適時曝光,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和農民利益。
五、強化監管,部門聯動
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檢打聯動、綜合治理”和“屬地管理”原則,通過開展種子質量抽查、品種真實性檢測、種子生產經營行為的檢查等專項行動,嚴厲查處未審先推、無證生產、經營假劣種子等違法行為。各級種子管理機構要主動與公安、工商、質檢、檢察及法院等相關部門聯合辦案,橫向聯動。案件發生地與企業所在地要密切配合,區域聯動。各地要加強與上級主管部門的溝通,協同辦案,上下聯動。
各級種子管理機構要及時將春季市場專項檢查情況匯總整理形成書面材料,于5月30日前上報省種子管理站。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