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糧油市場報 作者:王影影
本報訊 (記者 王影影) 4月28日農業部網站公布了對涉嫌違法出口種質資源的5家種子公司的行政處罰結果。東方正大種子有限公司被處罰款5萬元,瑞克斯旺(青島)有限公司、沈陽國豐種苗有限公司、大連米可多國際種苗有限公司、濰坊優立安種子有限公司被免于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10條和《農作物種質資源管理辦法》第27條的規定,國家對農作物種質資源享有主權,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境外提供種質資源,應當經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農業部審批。
據了解,農業部去年12月30日向上述5家種子公司發出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上均注明,由于違法了上述規定,5家企業將分別被罰款5萬元。
東方正大種子有限公司被認定未經農業部審批,分別于2008年11月、2009年1月和2009年4月,先后3次擅自向泰國和土耳其出口種質資源。雖然該公司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異議,但未能提交相關證據。
另外4家種子公司由于提交了申訴書和相關證明材料,證明其出口的種子為國外進口親本、國內制種后再出口,并不是“種質資源”,經核實后被免于行政處罰。
記者電話聯系東方正大種子有限公司相關工作人員,他表示還未看到農業部的處罰決定書,并且涉嫌違規出口的種子也是兩三年前的事情了。
據悉,東方正大種子有限公司是正大集團子公司之一,承擔了該集團蔬菜種子事業在中國市場的開發、推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