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新聞網 金東區是我市農資產品經銷集中地,有162家農資經營部。3月15日,金東工商分局組織金東區民營企業協會農資分會的農機專家趕赴澧浦鎮開展消費教育活動,指導農民科學合理使用化肥農藥。
3月15日上午,在澧浦鎮活動現場,許多農民觀看了我市去年的消費維權10大案例。10大案例中,涉及農資的就有兩起:一起是種子質量不過關導致農戶減產;另一起是農膜保質期內老化,導致農戶種植的葡萄減產。
2009年8月,蘭溪市下俞村種植大戶方某從金華市金穗農資連鎖有限公司東站經營部,以每包7元的價格購進甘藍種子530包,其中第一次購進上海“匯陽”牌超級爭春和“三角”牌超級爭春甘藍各50包,后又陸續購進上海“匯陽”牌超級爭春甘藍種子430包。甘藍種子于2009年9月栽種,原本應在2010年4月收割,但除了第一次的100包種子栽種后正常生長外,其余430包種子栽種后生長不正常,致使無法正常收割,產量下降,造成較大經濟損失。
為掌握事實材料,蘭溪市消保委游埠工商所分會人員要求經銷商到田間地頭現場調查,證實處于收割季節的甘藍確實存在卷心松弛、卷心較小、產量偏低、不能按期收割的現象,并拍照取證,最終種子經銷商一次性補償方某人民幣3萬元。
《浙江省實施〈消法〉辦法》第58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種子、種苗、肥料、農藥、獸藥、飼料、種畜禽或者農業機械等農業生產資料,因質量問題造成農民減產、絕收、畜禽死亡或者其他損失的,經營者應當賠償農民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
記者在走訪中了解到,農民朋友希望有關部門采取有力措施,進一步凈化農資市場,杜絕假化肥、假農藥、假種子坑農害農;及時向農民發布有關農業生產、農產品銷售信息,以便調整產業結構,適應市場需求;盼望農技人員開展技術指導,解決農民在生產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金東工商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農資安全問題一直為涉農部門所關注。金東工商分局在2010年“紅盾護農”行動中共查辦農資違法違規案件5件,案值達19.755萬元。
在現場的新城工商所所長杜群峰提醒農民朋友,要到有固定經營場所、證照齊全的農資經營單位購買農資;要檢查農資產品外包裝上是否標有產品名稱、廠名、廠址、出廠日期、保質期等標識以及是否有產品合格證等;要索取蓋有經營單位公章的發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