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在即,滕家鎮茂柞村村民閆先生購買了10斤花生種。然而,回家剝殼后發現有40%的花生種已經發芽、發霉,根本無法做種使用,氣憤之余,閆先生將此事投訴至榮成市消費者協會滕家分會。在消協工作人員的協調下,當天,果樹站退還了閆先生的種子款。
2 月28日 ,滕家消協分會接到滕家鎮茂柞村村民閆先生的投訴稱其于2月8日在鎮上的種子站買了10斤花生種,每斤8塊錢,可回家撥殼后發現有大約40%的花生種已經發芽、發霉,根本不能做種使用。
考慮到春耕在即,閆先生投訴到榮成市消費者協會滕家分會。消協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與閆先生一起來到種子站。該站站長隋先生承認閆先生的花生種是在其出售的,經過消協工作人員細致耐心的調解,隋先生同意退回閆先生80元錢的種子款,由于種子站涉嫌出售劣質商品, 目前該案件已移交工商所作為案件進一步處理。(榮成市工商局 黃曉英 王文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