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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西瓜長成蘋果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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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所謂“無籽西瓜”內部
中國網絡電視臺消息(朝聞天下):為了調查“臺灣新一號”西瓜種子的來源,海南省農業廳正在提請農業部協調相關省農業部門對所涉及到的這兩家公司來進行調查。不過這個不適宜在海南種植的西瓜品種怎么就會順利的種到了五千多畝的農田里呢?
中國農科院等單位9名專家赴田間調查
海南省農業廳農業執法稽查處處長莫正群介紹說,今年10月25日,東方市農業局接到30戶瓜農投訴稱,他們種植的“臺灣新一號”無籽西瓜授粉一周后發現有花無果、果實長不大等現象,懷疑是假種。10月26日―27日,東方市農業局組織市農技中心進行初步調查。11月2日―3日,海南省農業廳組織廣西農科院園藝研究所、中國農科院鄭州果樹研究所、中國熱帶農科院品資所、三亞市南繁科學研究院、海南省農科院蔬菜所、海南省農技中心等相關單位9名專家進行了田間現場鑒定。
莫正群說,專家組調查后,得出的結論為:一是根據現場實地對植株生長性狀及室內對果實經濟性狀測定結果,除了田間植株長勢正常良好,坐果節位正常及外觀顏色與品種特征描述基本一致外,單果重量與品種特征介紹描述均不相符;二是田間調查畸形果率33.3%―69.4%,說明該品種不具備推廣使用價值;三是同一嫁接苗場提供的同時移栽、同時授粉的兩個品種嫁接苗,一個以“新一號”為接穗,一個以“臺灣新一號”接穗,兩者果實形狀、單瓜重、果皮顏色、斑紋均明顯差異。如果種苗供應商提供的上述不同名稱的品種系同一品種,則“臺灣新一號”為假種子。如果“新一號”與“臺灣新一號”不是同一品種,則判定,“臺灣新一號”品種適應性差,不適合在海南省推廣種植。
11月9日至14日,海南省農業廳督導組經對種子來源、嫁接育苗等環節進行深入調查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第十九條的規定,認定此案責任方應為育苗場和種子供應商,雙方均負有賠償責任。(中新網)(圖文:呂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