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0年度種子檢驗員證和種子質量檢驗人員證定期審查工作的通知
贛種字〔2010〕47號
各市、縣(區)種子管理局(站)、各有關種子企業:
根據《農作物種子檢驗員考核管理辦法》和《農作物種子檢驗員考核大綱》規定,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種子檢驗員證定期審查工作的通知》(農辦農〔2008〕141號)和《關于做好種子檢驗員證和種子質量檢驗人員證定期審查工作的通知》(贛農辦字〔2008〕135號)文件要求,為做好2010年度全省種子檢驗員證和種子質量檢驗人員證定期審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審查對象
本次定期審查的對象是2008年經省農業廳批準取得種子檢驗員證和種子質量檢驗員證的持證人員,2008年經省農業廳定期審查通過的種子檢驗員證和種子質量檢驗員證的持證人員,以及2007年經省農業廳批準取得種子檢驗員證和種子質量檢驗人員證未通過2009年度定期審查的持證人員。具體名單見附件1。
上述持證人員不同年份考核取得的不同檢驗類別資格,已滿一年的類別可以申請審查,不足一年的留待下次審查。具體審查類別見附件1。
二、 審查材料
申請定期審查,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種子檢驗員證、種子質量檢驗人員證定期審查申請表(式樣見附件2、3);
2、種子檢驗員、種子質量檢驗人員從事種子檢驗工作的總結;
3、接受繼續教育的證書或證明文件;
4、受聘檢驗機構或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出具的工作情況證明;
5、已核發種子檢驗員證和種子質量檢驗人員證原件;
6、其它相關材料。
定期審查申請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4。
三、 有關要求
1、各有關單位要指導相關持證人員及時按要求認真做好定期審查申請材料填報,如實反饋本單位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受到刑事處罰的、連續兩年未從事種子檢驗工作或者因工作調動、辭職等原因不再從事種子檢驗工作的持證人員情況,對于因掛職鍛煉、脫產進修學習、長期病假等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參加定期審查的,由單位出具證明,說明原因。
2、申請材料10月15日前統一以單位集中上報我局質量管理科。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東二路;郵編:330046;電話:0791-6256742。
附:1、2010年度定期審查種子檢驗員證和種子質量檢驗人員證的持證人員名單;
2、種子檢驗員證定期審查申請表;
3、種子質量檢驗人員證定期審查申請表;
4、定期審查申請材料有關要求。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