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新聞網訊 記者方新平 通訊員裴志新 張天翼報道:禾苗生長高矮不一,抽穗時間還相差一個多星期。不純種子害苦蘄春劉河村民。蘄春工商及時取證,4公斤種子判賠200元,幫農民維權挽回損失。
昨日,蘄春縣劉河鎮大公村農民陳某,一大早便趕到工商劉河分局向執法人員表達了村民的謝意。
7月19日上午,工商劉河分局接到轄區大公村村民陳某電話投訴,稱其在本村陳某某農資商店購買了4公斤稻種子,到7月中旬,卻發現禾苗生長得高矮不一、抽穗時間也不均勻,將可能出現嚴重減產。
為證實陳某的說法,工商劉河分局執法人員迅速組織經銷商陳某某和劉河鎮農技站技術人員到陳某的田間進行現場查看,最后認定造成減產主要原因是該批種子存在質量問題――種子純度不達標。
農戶陳某和經銷商陳某某在工商部門主持下,進行多輪協議,最終判定由陳某某賠償陳某因種子不純造成的減產損失共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