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湖北省種子集團有限公司在我省銷售黃華占種子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的通知
贛(gan)農辦字[2010]52號
各設區市農業局:
根據群眾舉報,并經我廳種子管理局調查核實,湖北省種子集團有限公司在(zai)我省銷售“黃華占(zhan)”種(zhong)子存在(zai)以(yi)下違(wei)法違(wei)規行(xing)為:
1、標(biao)(biao)(biao)簽標(biao)(biao)(biao)注不規范。該(gai)品種“高(gao)感(gan)穗頸稻瘟病”, 而種子標(biao)(biao)(biao)簽上(shang)未(wei)標(biao)(biao)(biao)注,品種介紹與品種審定公告內容(rong)不一致。
2、未審先推。現有證據證明該品種在九(jiu)江、吉安、撫州(zhou)和贛州(zhou)等地銷售,而該品種在上述地區未經審定(引種)。
為確保我省(sheng)農(nong)業生(sheng)產用種安全,請各設區市農(nong)業局立即組織有關(guan)人員對(dui)該(gai)違法違規行(xing)為依法依規進行(xing)調查處(chu)理。
請各設(she)區市(shi)農業局于(yu)6月25日前(qian)將有關情(qing)況報送我廳種(zhong)子(zi)管理局。
江西省農業廳
二0一0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