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農業辦種〔2010〕67號
湖南省農業廳辦公室
各市州農業局:
為加強全省雜交水稻親本種子質量的監督管理,我廳對省賀家山原種場種子公司等10家單位提純、繁殖的雜交水稻親本種子抽樣并在省農作物種子南繁中心海南三亞基地進行了純度種植鑒定。現將鑒定結果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全省共抽取雜交水稻不育系種子種植鑒定分戶樣品583個,其中不育系株系14個,不育系原種46個,不育系大田用種523個。種植鑒定株數和結果判定均執行國家標準GB4404.1-2008(或標簽標注值)與GB/T3543.1~3543.7-1995中規定值比較所用的容許差距。
經鑒定,全省不育系大田用種樣品種子平均純度為99.7%,樣品合格率較往年高。種子樣品純度高的有懷化隆平高科種業有限公司繁殖的金23A、湘豐70A、T98A,省賀家山原種場種子公司繁殖的金23A,湖南洞庭種業有限公司繁殖的岳4A,湖南隆平種業有限公司繁殖的Y58S,湖南亞華種業科學院繁殖的湘陵628S。鑒定結果見附件(原種、株系、保持系、恢復系鑒定結果只發受檢單位)。
二、主要問題
一是株系原種種子的個別樣品含雜類型復雜,有異粒型株,有株型變異株,有常規稻,有保持系等;二是個別單位對雜交水稻親本提純、繁殖工作重視不夠,品種(組合)經審定并推廣多年,但沒有對親本按原種生產操作規程進行規范的原種生產,還有個別單位將生產的原種按大田用種進行鑒定;三是極個別大田用種樣品種子純度偏低,未達到國家標準。
三、具體要求
(一)各受檢單位要根據本次鑒定結果,迅速開展清倉查庫工作,省種子管理局將對清倉查庫情況進行督查。大田用種不合格的,作轉商處理;原種不合格但達到大田用種質量標準的,降作大田用種使用,達不到大田用種質量標準的,作轉商處理。對于鑒定純度合格的種子,應核查發芽率、凈度、水分的檢驗結果,確保銷售種子的播種品質。嚴禁使用不合格親本種子用于制種。
(二)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加強雜交水稻不育系、保持系、恢復系的提純工作,嚴格按原種生產操作規程進行原種生產,嚴格選擇植株的典型性,嚴格按要求選擇親本提純、繁殖隔離條件。
(三)各雜交水稻親本種子提純、繁殖單位要進一步提高親本提純和原種生產技術水平,改善生產條件。有鑒定不合格樣品的受檢企業要認真進行整改,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培訓技術人員,并將不合格批次種子轉商和整改情況在4月底前報省種子管理局。
附件:
2009度雜交水稻不育系大田用種海南種植鑒定結果統計表.rar
二0一0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