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基因植酸酶玉米所用的植酸酶基因來自黑曲霉,由我國科學家自行克隆,并獲得中國發明專利。轉基因植酸酶玉米是由我國科學家獨立研發,涉及的其它技術均有授權,不存在知識產權問題。
目前,世界各國對轉基因產品的法規、政策存在差異。我國批準轉基因玉米生產應用后,將存在轉基因玉米和非轉基因玉米共存的狀況。為保障農產品出口貿易秩序,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國家口岸檢驗檢疫機構對出口產品進行檢測,保障產品符合進口國要求。二是國內生產單位和出口企業要加強管理,按照進口國要求生產和出口產品。三是國內研發單位依法向相關國家申請進口許可。
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及《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國對轉基因生物實行標識目錄內的標識制度。目前玉米種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列入了標識目錄,這些產品需要標識。
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該轉基因玉米獲得安全證書后,還要通過品種審定,并獲得種子生產許可證和種子經營許可證后,方可進入商業化生產。
第一例轉基因玉米于1996年商業化種植,截止到2008年,全球有17個國家(地區)種植轉基因玉米,轉基因玉米種植面積為3730萬公頃,占全球轉基因作物種植面積的30%。23個國家(地區)批準進口轉基因玉米。已商業化應用的轉基因玉米轉化體有52個,涉及抗除草劑、抗蟲性狀、品質改良(增加賴氨酸含量)等性狀。(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