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農業廳辦公室
江西省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
為加強種子質量監督管理,保障明年農業生產用種安全,根據《種子法》和《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廳決定繼續開展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委托你站承擔監督抽查扦樣和檢測任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對象、范圍
本次抽查的對象是水稻雜交種子。抽查范圍是全省種子生產、經營企業,具體抽查企業名單見附件。每個企業抽取樣品2~5個,品種(組合)由扦樣人員確定。
本次監督抽查檢測項目包括凈度、發芽率、水分和品種純度四項質量指標。
二、扦樣、檢測與結果判定
扦樣和檢測依據GB/T3543.1~3543.7?1995《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進行;結果判定依據GB4404.1-2008和種子標簽標注值進行,并執行GB20464?2006《農作物種子標簽通則》中有關容許差距的規定。
三、時間安排
11月15日前將抽查方案報我廳種子管理局審查;11月18日前領取《種子質量監督抽查通知書》;11月30日前完成扦樣;2010年1月30日前完成凈度、發芽率、水分室內三項質量指標的檢測;2010年4月15日前完成品種純度海南種植鑒定;2010年4月底將監督抽查結果報送我廳種子管理局。
四、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選派得力人員承擔本項工作,確保抽查工作順利完成,抽查工作要嚴格按照《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被抽查企業應配合扦樣人員做好扦樣工作,以確保扦取樣品的真實,具有代表性,無正當理由不得拒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