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高300畝制種水稻“不育”
事發波蓮鎮和盛村,200多戶村民疑種子有問題,向種子公司索賠遭拒
今年6月份,臨高縣波蓮鎮古柳村委會和盛村200多戶村民,種植了300畝制種水稻,誰知到了收獲的季節,村民們沒有見到豐收的景象,因為所有的水稻都沒有果實。 白忙了半年的村民們懷疑種子公司提供的水稻種子有問題,遂向廣東省茂名市興農種業有限公司索賠;而種子公司卻稱村民沒有按規定種植導致顆粒無收,給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損失,拒絕賠償。
簽訂合同
村民放心播種水稻
眼下正是海南晚稻收獲的季節。記者走進臨高縣波蓮鎮,一路上隨處可見曬稻子的場景,就連鎮政府門前的水泥地上都曬著稻谷。收割完水稻,不少農民又開始忙活著種植下一茬莊稼。但是,古柳村委會和盛村卻是另外一番景象,他們種植的水稻沒有果實,只能當飼料喂牛。
和盛村的這番景象還得從今年6月份簽訂的一份雜交水稻委托生產合同說起。
今年6月份,經當地外出打工的農民王不玉介紹,廣東省茂名市興農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種業公司)與和盛村村民簽訂了一份雜交水稻委托生產合同。
按照合同規定,種業公司提供質量達標的制種親本,墊付親本、肥料和農藥等生產資料,并向村民提供技術參數。當然,和盛村村民必須按照種子公司的要求進行生產。按照行業慣例,村委會干部將會得到種業公司提供的每公斤種子2角錢的提成。
雙方約定,制種水稻收獲后,種子公司將按照約定好的價格收購所有質量合格的水稻種子;如因技術參數問題出現不育或者育性轉換,種子公司將給予村民1000 元/畝的保底值;在種子合格的前提下,如果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公司將按每畝600元賠償農民。
簽下這份合同,村民們放心地種上了種業公司提供的制種水稻。
顆粒無收
村民懷疑種子有問題
7月份,水稻已種下1個多月了,經驗豐富的村民發現水稻長勢有點問題,先種的母本比后種的父本高出許多,遂擔心可能會影響到日后的授粉。9月中旬,村民們發現了更加嚴重的問題,父本比母本早開花了一個多星期,這意味著水稻無法成功授粉。
前日,記者在和盛村看到,這些“不育”水稻大多還沒有收割,父本只有約30厘米高,母本的高度卻超過了記者的腰。
村長王敬權說:“我們村土地本來就不多,村民把300畝連片的最好的田地用來種水稻,現在所有的水稻都是癟癟的,只能割回去喂牛了,有些村民懶得割,放在地里不管了。”
村民王盛禮種植了3畝水稻,看著干癟的稻穗,他沮喪地說:“辛辛苦苦勞動半年,最后什么收成都沒有,我懷疑是種子有問題,希望種子公司賠償我們一些錢,哪怕比合同約定的少一點我也愿意,不然今年半年就白干了。”
自從發現水稻無穗后,村長王敬權多次與興農種業有限公司溝通。王敬權告訴記者:“我已經和他們聯系好多次了,希望他們能夠按照合同規定賠償,他們派人來看過一次, 發現沒有收成就再也不來了,我打電話他們也不接。”
種業公司:
村民沒有按規定管理水稻
隨后,記者電話采訪了廣東茂名興農種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徐建堂。徐建堂說:“農民沒有按照公司的技術要求種植,一是母本播種后刮了一次臺風,導致父本播種時間比規定的晚了2?3天;二是村民們沒有按照規定將父本種植在母本的中間, 而是種在了母本的兩側,造成父本得不到充足的陽光照射,長勢不好。”
對于賠償問題,徐建堂表示,因為村民沒有按照要求種植,導致顆粒無收,公司不能賠償;相反,公司也承受了很大的損失。他進一步表示:“我們公司要求村民出具一套解決方案,但他們一直沒有拿出來,我們便提出由公司免費提供下一季早稻的種子,這一建議已經得到了部分村民的認可。”
據記者了解,目前最終的解決方案還在協商討論中。
鎮委書記:
簽訂此類合同應告知政府
收成落空,村民希望當地政府能夠出面解決。波蓮鎮鎮委書記許峰告訴記者:“當時簽訂合同時,村委會和村民們沒有告知鎮政府,所以鎮政府也沒有備案,出了這樣的問題,鎮政府只能從中協調,如果協調不能解決問題,只能起訴到法院。”
許峰說,為了避免再次發生這樣的事情,村民今后如果要與種子公司簽訂水稻委托生產合同,最好先向鎮政府或者農業局報告,政府可以要求種子公司繳納保證金,萬一發生意外,政府可以用這筆保證金補償農民的損失。
水稻專家:
制種水稻最好選擇早稻種植
針對此事,記者采訪了專門研究雜交水稻的海南大學農學院教授袁潛華。袁潛華介紹,雜交水稻母本比父本高出很多的情況出現得較少,很可能是農民在種植管理中使用了激素。如果父本與母本高度相差太大,會影響授粉。袁教授說:“花期對制種水稻非常重要,花期相差一兩天影響不大,時間長了就不行了。”
袁潛華提醒,制種水稻最好選擇早稻種植,不會受到臺風影響。(來源:海南特區報
記者 馬俊虎 見習記者 俞健 文/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