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農業辦發[2009]47號
各市、縣(市、區)農業局:
為加強我區2009年春用玉米種子質量監督管理,我廳組織了自治區種子管理總站、廣西區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南寧市種子管理站等單位,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對南寧等8個市37家企業(門市部)經營的玉米種子進行了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抽查結果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檢驗項目為凈度、發芽率。檢驗和判定依據為GB/T 3543.2.7-1995《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GB 20464-2007《農作物種子標簽通則》、GB 4404.1-2008《農作物種子 第一部分 禾谷類》。共抽查了37家企業(門市部)生產銷售的玉米種子32個品種的43個樣品。
二、抽查結果
抽查的37家企業(門市部)中,有36家企業(門市部)合格,合格率為97.3 %;抽查的43個樣品中,合格樣品42個,合格率為97.7%。其中,凈度合格的樣品43個,占100 %;發芽率合格的樣品 42個,占97.7%。抽查樣品代表種子數量338920公斤,合格樣品種子338520公斤,占抽檢數量的99.9%。
三、整改意見
(一)依法查處。根據《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對不合格種子的生產經營企業由企業所在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二)嚴格整改措施。種子質量不合格企業,要按照《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認真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于5月底前報送自治區種子管理總站。有關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督促檢查質量不合格企業的整改,對整改無效、問題仍突出的企業,應對其種子生產和經營資格重新進行審查。
(三)強化質量管理意識。從抽查結果看,種子質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發芽率不合格,對此,有關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引導企業強化質量意識,加強種子質量的全程控制,確保種子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