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農業委員會文件
吉農農字〔2009〕423號
關于批準和注銷農作物種子檢驗員的通知
各市(州)農委,長白山管委會環資局,各縣(市、區)農業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農作物種子檢驗員考核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我委考核合格,批準朱有亮等23名同志為農作物種子檢驗員,頒發《種子檢驗員證》;批準宋國瑞等7名同志增加種子檢驗員類別,變更其《種子檢驗員證》中有關類別的內容。米紅波等6名同志因工作調動不再從事種子檢驗工作,根據《農作物種子檢驗員考核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我委決定注銷其《種子檢驗員證》。
特此通知
附件:
二00九年九月十日
主題詞:農業 種子 檢驗員 通知
吉林省農業委員會辦公室 2009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