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農種〔2009〕378號
福建省農業廳關于開展福建省第一屆地產優質米評選活動的通知
各市、縣(區)農業局:
為宣傳我省優質稻品種、優質稻生產基地和優質米加工品牌,促進優質稻產業又好又快發展,經研究,決定于12月舉行福建省第一屆地產優質米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本屆優質米評選活動申報單位為福建省優質米生產、加工、銷售企業。請各縣(市、區)農業局做好本轄區內優質米生產、加工、銷售企業的組織申報工作。
2、本屆優質米評選活動目的是重點宣傳本省優質稻品種、優質稻生產基地和優質米品牌。因此,申報單位申請參加評選的優質米,其原料(稻谷)必須是本省基地生產的,外省基地生產的不得參加評選。由省種子總站委托生產基地所在縣(市、區)種子管理站對生產基地和品種進行認真核實,并取稻谷樣品留存。
3、品種原則上必須是通過我省審定或國家審定,其適宜種植區域涵蓋我省。各地有特色、以訂單形式生產、具有一定種植規模、尚未通過審定的地方傳統優質稻常規品種,經有關優質米生產、加工、銷售企業收購加工后也可以參加評選。
二、申報程序
1、申報單位填報福建省第一屆地產優質米評選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和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等有關證件復印件一式一份(如有其他相關生產加工許可證等也請提供),于9月20日前報省種子總站。
2、經省種子總站審查,符合申報條件的,由省種子總站通知申報單位準備好參評稻米樣品。
3、申報單位于11月20日前將參選稻米樣品每份5公斤及其稻谷樣品0.5公斤送達省種子總站,聯系人:陳雙龍,聯系電話:0591-87826064。
三、評選辦法
1、對申請參加評選的優質米,統一對堊白粒率、堊白度、透明度等外觀指標以及膠稠度、直鏈淀粉含量等口感指標和有關衛生指標進行檢測。
2、邀請有關部門的領導、專家組成評選組,對申報的優質米進行現場品嘗鑒評,根據米質檢測結果及現場鑒評情況,綜合評分。
3、按評分高低,從高到低評出優質米(品牌)金獎、銀獎若干名,具體名額另定。
四、獎勵措施
對獲獎的優質米生產、加工、銷售企業,省農業廳將發給獎勵證書和獎金,并通過有關途徑加大該優質米品牌及其相關的優質稻生產基地和優質稻品種的宣傳力度。
五、其它事項
本次優質米評選活動對申報單位不收費用,鼓勵各有關企業踴躍參加。
福建省農業廳
二OO九年九月(yue)三日













